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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诺科 NORCO 游戏简评
作者:佚名    所属栏目:【产品分类二】    时间:2023-12-12

把我的另一个问题的答案挪过来了。都是写容易上手而且用词不生僻的。

感觉还是贵在坚持吧,一开始看可能都会觉得不能get到作者想描绘的意境,或者觉得读起来好慢。但是时间久了会发现读原版其实更有感觉。

目录

1. J.K Rowling (高中生水平)

2,F. Scott Fitzgerald 菲兹杰拉德

3,Jane Austen

4, 爱丽丝门罗 (高中生水平)

5,阿加莎克里斯汀 (初中生水平)

6, 乔治.奥威尔

7,查尔斯.狄更斯

8,牛津通识读本

9, 瑞蒙.卡佛

10,马里奥·普佐

11,易卜生 (高中生水平)

12,加缪

13, 毛姆 (高中生水平)

14,杰克伦敦 (高中生水平)

15,马尔克斯

1,J.K Rowling

哈利波特系列。原因不多说,木有看过木童年~英语词汇相当简单,高中的时候我就把出的英文版都看了。

2,F. Scott Fitzgerald 菲兹杰拉德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杰拉德的顶峰作品,非常值得一读。他在前期成名后收入颇丰,生活奢靡,再加上很讲究排场的妻子,对书中的party场面刻画的非常真是,尤其是party散场之后的萧条。据说写这部小说的时候他的妻子因为不满杰拉德的冷落所以出轨了,导致杰拉德出现了精神问题,这也造就了盖茨比中近乎梦幻的场景。

单词量不大,木有难度。

3,Jane Austen

简奥斯汀的作品我觉得难度跨度比较大,有的很容易上手,有的晦涩难懂。而且这种描写英国传统贵族们的小说用词遣句跟现代小说完全不一样,一开始会很不习惯,满满的全是唐顿庄园的味道,非常有feel,衬得现代英文写的贵族小说简直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

推荐几个:《Emma》讲的是一个单身主义的贵族小姐整天忙着当红娘最后把自己嫁出去了的故事。

《Pride and Prejudice》傲慢与偏见,不多说相信汉语版的都看过。

《Sense and Sensibility》李安还曾经把它翻拍了电影。讲的是一家三姐妹纠结的爱情故事,最后以悲剧收场。

==原谅我介绍的这么通俗,因为实在是看的年代久远不记得了。

勃朗特姐妹曾经评级简奥斯汀是在象牙塔尖创作,因为其的作品基本局限于贵族小姐和绅士们的交际,没有牵扯很多社会背景,这和简殷实的家庭出身有关。作品文风整体诙谐幽默,富有戏剧性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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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爱丽丝门罗,1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加拿大女作家,作品的背景大多在乡村。作品特点是情感表达的非常真实,有一种洞察人心的感觉。

图片来自百度百科。

作品推荐:4.1, 《Runaway》(逃离),是一个短篇小说的集合。虽然每个故事情节线索都不同,但是每个故事营造的氛围都是一样。整本书都没怎出现逃离这样的词汇,但是就是能让读者感觉到故事主人公在现实中的无奈,不得不放弃过去的某些东西才能解脱。

4.2,《The story of girls and women》,这是一个她罕见的长篇小说。虽说是长篇小说,但是整本书也是由很多分开的故事组成的。看着一点都不累。讲的是主人公从小到大发生的一些大事或者小事。感觉门罗就是有酱紫的功力,可以用很平淡的语气把一个很不平淡的情节描述出来,读了之后一点都不会产生力度不够的想法,反而会觉得这才是真实。其实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的,那些看似是人生节点的事件只有在经历前和经历后会觉得是那样的不一般,但是在发生的那个时刻,就是那样的平淡。

5,阿加莎克里斯汀

图片来自百度百科(不造为啥这个图让我想到了铁娘子==)

英国推理小说作家。一生共有80部作品,其中有38部是以波洛作为主角的。(数据来自百度百科)

推荐几个代表作,就不附介绍了,以免剧透。《Death on the Nile》 《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

感觉阿加莎非常擅长写密室杀人这样的场景,很多作品的背景都是发生在一个与外界隔绝的环境里,像是因为天气原因和外界中断联系的孤岛啊,开在荒郊野岭里的火车啊,古堡啊。然后每个在书中有名字的角色都不能忽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通过他们的做事风格猜他们的过去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过程,最后揭晓答案的时刻阿加莎大多时候都不会让你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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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015 更新

6, 乔治.奥威尔

(图片来自百度百科)

他是谁我相信大家都知道,英国左翼作家,新闻记者和社会评论家。代表作《1984》相信大家就算没看过也都听说过。书中的主人公温斯顿,史密斯 和 当时的 温斯顿.丘吉尔 都干出了同样的事情。前者告诉大家思想上的自由是多么重要,后者在现实的政治斗争中捍卫的英国的自由。

另一部作品《动物庄园》,跟卡夫卡的风格很类似。用陌生化的手法构造了一个有着自己逻辑的新世界。这本书用词很简单,而且篇幅不长,很适合新手。

7,查尔斯.狄更斯

(图片来自百度百科)

维多利亚时期英国作家,作品以反应现实社会生活为主

狄更斯的作品并不都适合新手,比如说《雾都孤儿》《双城记》什么的,即便我看过了汉语版本的看英文的仍然看不下去。因为创作的年代久远,很多词语现在都不常用,对中国人来说就更陌生了。但是还是有能看的,下面推荐几个。

7.1 《远大前程》,这个还有一个特别赞的英剧啊!大家可以两个配合着一起看,更有感觉。《远大前程》是一个围绕爱和物质的故事。描述了孤儿Pip人生的三个阶段。强推,尤其是这个英剧!(好像跑题了)

7.2 《圣诞颂歌》(A Christmas Carol)讲了一个守财奴在圣诞前夜被三个鬼魂警告最终得到救赎的故事。

7.3 《A Child‘s History of England》写给孩子们的英国历史,既然是写给孩子看的,语言自然不会很复杂,而且还可以顺便学习一下英国历史。

8,牛津通识读本

图片来自百度百科

这是一牛津大学出版的一套系列丛书。这套书每一本都对一个特定的主题进行简洁而又有深度的介绍。每本作者都是公认的该领域的专家。整套一共两百多本,这个数字还在继续增长。

一开始读的话推荐从自己比较了解的那个领域开始。其中最简单的应该是讲中国的《Modern China》了。

9, 瑞蒙.卡佛

图片来自维基百科

他的成名作《谈论爱情时我们都在说些什么》(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这是个短篇小说合集,读起来不累,用词也很生活化。村上春树是他的脑残粉,在作品中很多地方都能看见卡佛的影子,并且还有一本 《谈论跑步时我们都在说些什么》。

卡佛的作品崇尚简单和现实,他笔下的故事有些琐碎,有时会觉得像流水账,但是细细品读可以感受到作者倾注在每一个细节中的情感。

除了他的成名作以外,再推荐一个短片《大教堂》~~

10,马里奥·普佐

(图片来自百度百科)

意大利裔美国人,小说家。擅长用不带感情色彩的文字描述客观事实。早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读社会学,做引也已揭露美国社会隐蔽的本质为主。

作品推荐:《教父》系列《The Godfather》。虽然马龙.白兰度已经足够有Feel了!但是不得不说!小说比电影精彩很多倍!单词句式呀什么的都很简单,新人看完全不费力。《西西里人》(The Sicilian)《The last Don》被看做是教父的续集,推荐一起看。

《The Family》这是普佐的最后一本出版的作品,也是他唯一的不是独立完成的作品。这小说以Pope Alexander VI及其家人为主角。取材于真实事件,但是具体有多真实我也没有考据。整本书围绕个人自由与家族责任间的矛盾,爱情和亲情的冲突,不知道为什么让我想到了甄嬛传。

11,易卜生

(图片来自百度百科)

挪威剧作家。因为身体原因不能亲临诺奖颁奖现场,与这个文学界最高荣誉失之交臂。

代表作《玩偶之家》,很短。因为是剧,以简单的对话动作为主,很适合新手看。生动形象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虚伪以及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压迫。在当时被看做是引诱妇女出走,伤风败俗。易卜生因此受到很多人身攻击。面对各方面压力的同时,他仍然写了《群鬼》《人民公敌》借以讽刺资产阶级的腐败

人称现代戏剧之父。

推荐《玩偶之家》和《人民公敌》

12,加缪

是的,颜值就是这么高~不但颜值高,40多岁就拿了诺奖,虽然很快就死了。

他出生于阿尔及利亚,他的作品也是用发语写成,但是推荐大家找英译本来开。因为英语法语的差异比中文法语的差异要小一些,所以翻译过程中有相对较少的信息流失。

1,鼠疫。人性大片!就是这么真实。没啥生单词,作者以医生第一人称视角叙述,刻画了在灾难下人的软弱。

2,陌生人。人性文艺片!同样很真实。看完以后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这个世界的陌生人罢了,但是谁又不是呢。

8.15更新

13, 毛姆

(图片来自百度百科)

毛姆算是在国内比较流行的作家了。他的作品都写于20世纪,和现在较为接近。用词简单,句式也不复杂。可以在平凡的表达中渗透关于人性的深刻的剖析,让人爱不释手,百读不厌。

下面是基本推荐

13.1《月亮和六便士》讲述了一个在放弃和寻求见找寻人生意义的故事。

13.2 《刀锋》讲述了飞行员拉里退役后在浮华的现实社会中寻找自身定位的故事。

13.3 《人性的枷锁》又是一个关于寻找的故事。这本书有点像毛姆本人的自传,主人公和毛姆有着非常相似的童年和成长经历。这本书也是我心目中毛姆最棒的作品。

因为我现在在伦敦生活,毛姆书中的很多场景都是以伦敦为背景的。书中很多男主散步的地方,吃饭的地方,约会的地方,工作的地方都是我走过甚至经常去的熟悉的地方,非常熟悉亲切。所以对伦敦有执念的小伙伴们可以多看看毛姆的作品~

14,杰克伦敦

虽然他姓伦敦,但是是个美国人~

他是美国20世纪现实主义作家。用词句式超级简单,大部分作品篇幅也都不长。善于通过描写动物来刻画人性,揭露人性中兽性的那一面。

图片来自维基百科

14.1《野性的呼唤》据说是“世界上读得最多的美国小说”,小说中体现的主题——推崇战胜敌人后而存活所需的力量与勇气,一直是杰克·伦敦创作的核心思想。

14.2《白牙》叙述了一只狼狗逐渐习惯人类世界,最后甚至愿意牺牲性命以挽救主人生命的感人故事。人们常把《白牙》与《

野性的呼唤

》相提并论,被认为是《

野性的呼唤

》的姐妹篇。

12.18 更新

15,马尔克斯

他是一个拉丁美洲作家,作品也大多以拉丁文化为背景。原文是西班牙文,英文版的电子书可以在亚马逊上买到。

(图片来自百度百科)

15.1 《百年孤独》这本书着实是挺难看下去的,不是因为单词看不懂,而是看懂了单词但品味不到意思。这本书我前后五年,读了四次,只有最后一次是完完整整看下来的。前三次都是半途而废。感觉一本书还是要在该读它的时候再读。相信大家都看过汉语版的,有了这个基础再看英文版的应该比较容易理解。

15.2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比《百年孤独》简单非常多,故事从时间跨度上短了很多,人物关系也简单许多。

16. Virginia Woolf

Woolf的作品说难不难,因为没有什么难的单词和语法。说简单也不简单,因为简单的单词和语法组成的一个意识流小说怎么看都觉得看不懂。

Woolf是一个久病的意识流女作家,行动上的局限产生了意识上的丰富,她是意识流小说界的第一人。

16.1 《Mrs Dalloway》戴罗维夫人。算是意识流小说界中比较有名的一部了。但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先看了一遍英文觉得自己只看了皮毛,然后再看了中文版的才是看懂了。这就是母语和外语的差别吧。

16.2《to the lighthouse》到灯塔去。感觉Woolf的作品即使是看汉语,也需要静下心来看进去才能看懂。所以英文的更是如此。

根据首万词不重复词数及蓝思值进行筛选,按照由 易到难 进行排列,共计100本书,可读1~2年

我英语水平也不高啊,也是不爱看什么名著,只喜欢幻想小说。这一年多来看了30多本英文小说,,具体可以看我的

Goodreads

主页,这里推荐几本自己觉得真的真的特别精彩的

The Graveyard Book by Neil Gaiman

一个被幽灵收养的小孩,关于成长与告别的故事。脑洞微大,轻幻想儿童向,不过我读起来不觉得幼稚。

Number the Stars by Lois Lowry

以小孩子的视角讲述二战时期丹麦人帮助犹太人逃亡的故事。历史虚构类小说,很感人。

The Giver (The Giver, #1) by Lois Lowry

反乌托邦类,最近有改编电影。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by Agatha Christie

历史上成就最高的推理小说之一,改编电影无数!

Ender's Game (The Ender Quintet, #1) by Orson Scott Card

这个不用多说了,最好的科幻小说之一,精彩中的精彩,比电影好太多了!!

The Blade Itself (The First Law, #1) by Joe Abercrombie

第一律法三部曲,最好的奇幻小说之一。中文版才刚出版第一部。像没那么复杂的冰与火之歌,文字出奇的简单好读,墙裂推荐啊!

To Kill a Mockingbird by Harper Lee

美国当代文学名著,还算好读,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看当年的种族歧视,老爸在法庭的最后陈词看得超激动啊。

The Martian by Andy Weir

火星救援,好读,比电影有更多细节,超好看。

The Final Empire (Mistborn, #1) by Brandon Sanderson

迷雾之子3部曲,这系列太好看了,喜欢奇幻的不容错过!

The Kite Runner by Khaled Hosseini

不用介绍了。书里夹杂一些阿富汗语音译词,需要稍微习惯一下,总得来说还是很好读的。

1.The Last Song,非常清新动人的爱情小说,麦粒改编的电影里演女主Ronnie。题主可以搜一下该书的封面,真的很美,仿佛海风也吹进心里般的美好。

2.Flipped,这个不用我多说了,怦然心动,题主一定听说过电影。封面是一只小黄鸡【我那个版本】·····挺可爱的,情节比较治愈,本人一没事儿总喜欢翻几页。

3.Dear John,分手信,这个也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的作品,写的爱情忧伤恬静。

4.The Fault In Our Stars,本人百看不厌的英文小说,就是少女少男典型美国Style的爱情,看完之后有一种厚重感,原来年轻的爱也可以这样成熟永恒。“You give me a forever within the numbered days,and I'm grateful and I won't trade it for the world.”这是Hazel对Augustus的“预葬礼”上最后一句话,却让人落泪。

5.The Perks of Being a Wallflower,也不用解释,壁花少年,Charlie的自白与对这个世界的困惑,涉及到对爱情等等一系列比较激情澎湃····的问题,权当一乐。

另外题主如果不嫌麻烦,本人再推荐胡塞尼的英文小说,总是传达出一种正面的能量。最美的是And The Montains Echoed,群山回唱,【不觉得原版和中文译名都很美美爆了吗!】新版封面,一对兄妹无邪的微笑,在战火纷飞的年代罕见的单纯。

本人能总结的也就这么多了···看的不多,水平有限,希望有帮助吧。

我读的第一本是《小王子》 很简单很好读。

接下来读了《青鸟》,是一个童话故事型的戏剧,我读过中文,感觉英文也很简单,而且多温情多美好啊!



接下来读《哈利波特》一到七,感觉还好吧,就是读的时候不要断,一直读。答主当年读魔法石,像打了鸡血一样,读了几天就读完了,然后就。。。。一直在暑假才壮士断腕,一路读完了七本。词汇量还是有积累的。

因为在蹭一门英语文学与电影改编的课 需要读《了不起的盖茨比》还有莎士比亚的几篇著作。今天读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名著,美的一定是语言,现在还印象深刻的一句话:
They were carelessness, Tom and Daisy--they smashed up things and creatures and then retreated back into their money or their vast carelessness, or whatever it was that kept them together , and let other people clean up the mess they had made....

嘻嘻 读完继续更

10-16更
竟然没人理我,好伤心。
今天读了the hot zone
也就是《血疫》,这本书在kindle里面很久了,刚开始觉得好难,看不下去。今天重新开头看,看了许多了。the hot zone ,个人觉得文笔很好,而且是讲述埃博拉病毒的非虚构啊!记者得多么厉害啊,描述第一个病人感染到死亡时,真的很吓人!后来就很感慨那个医生,血流成那样,那么可怕的景象,医生仍然不动声色地努力医治。

大家最近宅在家里都干些什么呢?·我们平时生活匆匆忙忙,像这样能够完全自由支配的时间并不多,如果能借着这个机会多读一些英文小说,是不是既能打发时光,又能学习英语呢,一举两得呢?

学姐帮助大家挑选了一些不同难度层级和不同主题的英文小说,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英文水平选择阅读,快来收藏get起来吧!

如果大家从来没有读过英文小说,对自己能否完整读下来一本小说不太确定,那初级篇一定非常适合你~ 这几本小说篇幅不长,情节简单,用词和句法也相对简单,绝对是入门的绝佳选择~

Charlotte's web 夏洛特的网 E.B. White

这本书讲了一个非常可爱的童话: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是非常非常好的朋友。然而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是成为熏肉火腿,绝望悲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

然后,看似渺小的蜘蛛夏洛却说:我救你。夏洛用自己的蛛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蛛网文字,彻底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但是夏洛自己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这个童话营造出一种美国乡村田园风的意境,下雨天安静的牧场,酣睡的动物,水面上跃起的小鱼,读起来很舒服~

But sometimes when you take two ordinary things and put them together at just the right time, there's chance they'll become two less ordinary things.
因为有时候当你在对的时间把两件平凡的事情融合在一起时,它们就会变成不平凡的事。

The Little Prince 小王子[法]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

这本书的原著其实是法语,但是英文版非常适合入门。语言简单,而且篇幅很短,一天差不多就可以看完了。

小王子从自己的星球出发前往地球,一路上各种各样历险,作者虽然是以小王子这样一个孩子的眼光出发,但沙漠、狐狸、玫瑰、蛇、各种奇奇怪怪的星球,这些唯美的元素却共同构成了一个忧伤的成人童话,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和死板,表达自己对于真善美的追求。

虽然小王子是儿童文学,但学姐每次重读,还是会获得全新的体验,强烈推荐给大家!

All grown-ups were once children——although few of them remember.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子——虽然没有几个大人记得住这一点儿。


I thought that I was rich, with a flower that was unique in all the world;
and all I had was a common rose.
A common rose…
我总以为自己很富有,拥有一朵世上独一无二的花;实际上,我所拥有的不过是一朵普通的玫瑰而已。一朵普通的玫瑰花……

Who Moved My Cheese 谁动了我的奶酪[美]斯宾塞 约翰逊

这本书讲述了嗅嗅、匆匆、哼哼、唧唧在迷宫中寻找奶酪的事。由于奶酪不经意的消失,他们失去了生存的源泉,继而他们各自做出不同的反应。

嗅嗅和匆匆是两只小老鼠,哼哼和唧唧则是两位身体大小和老鼠差不多的小人,而且这两个小人的外型与行为和现今的人类差不多。

这里所谓的“奶酪”是一种比喻,它可以被当成我们生命中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人际关系、金钱、财产、健康、心灵的宁静。所谓的“迷宫”则代表的是一个你花费时间与精力追寻你所欲求的东西的地方。

一本很短的心灵鸡汤,以寓言的形式讲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英文原版非常简单,而且篇幅也很短~

Things change and they are never the same again. This looks like one of those times, Hem. That's life! Life moves on. And so should we.
有时候,事情发生了改变,就再也变不回原来的样子了。我们现在遇到的情况就是这样。这就是生活!生活在变化,日子在住前走,我们也应随之改变,而不是在原地踟蹰不前。”


If You Do Not Change, You Can Become Extinct.
如果你不改变你就会被淘汰。

Flipped 怦然心动[美]德琳·范·德拉安南

天使一样的女孩朱莉从小就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品质——热情、率真,不会刻意掩饰自己的内心。在她身上,完完全全是一个孩童最本真的性情。

她可以因为第一眼看见新搬来的邻家男孩那双闪烁的大眼睛而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他。她十分忠实于自己内心,大胆地对男孩表现出了她的喜爱之情。她喜欢爬上梧桐树上玩儿,把梧桐树当成自己的伙伴。朱莉的纯真与善良,以及对美的事物的追求,让外表平实的她像个闪耀的天使一般。

布莱斯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男孩。除了一张十分帅气的脸之外,这个男孩从小就有一种人性中普遍存在的缺点——怯懦。布莱斯的外公,恰好从一条新闻中,发现了这个天使般的女孩。平时沉默寡言的布莱斯的外公切特,对布莱斯说了这句非常有启发性的话:

But every once in a while, you find someone who’s iridescent, and when you do, nothing will compare.
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斯人如彩虹,遇上方知有。

这部小说还被改编成了同名电影,有兴趣的童鞋可以去看看呀~


试完了初级篇的小说,我们就可以试试进阶篇的啦~只比初级篇多了一些篇幅,多了一些词汇和句法,大家完全不用担心看不懂哟~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老人与海[美]海明威

这个故事大家应该很熟悉啦: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84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实在是太大了,最终好不容易被他杀死,绑在小船的一边。但在归程中,他再遭到一条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大鱼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老人竭尽全力要证实自己的力量,并不肯屈服于自己的命运,海明威深刻细腻的文字描写背后,我们能感受到一颗空虚寂寞,渴望被认同并自我实现的心灵。

Now is no time to think of what you do not have. Think of what you can do with what there is.
现在不是去想缺少什么的时候,该想一想凭现有的东西你能做什么。

Pride and Prejudice 傲慢与偏见[英]简·奥斯汀

这本《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小说中最出名的一本,它是文学史上很重要的一部作品,阅读它不光可以学习地道的英语,也能积累不少有用的人文知识。

故事以男女主人公达西 (Darcy) 和伊丽莎白 班纳特 (Elizabeth Bennet) 由于傲慢和偏见而产生的爱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四段姻缘故事,文笔辛辣而滑稽,生动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的语言相对朴实,阅读体验很流畅~

The Great Gatsy 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弗朗西斯

这本书大家一定比较熟悉,因为它已经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学姐最喜欢的就是莱奥纳多主演的那部~

小说主人公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步步高升,并更名为杰伊·盖茨比。

有同学把这部小说解读为"草根的逆袭",有同学会关注到"美国梦"的深层心理基础和体制对美国人民的影响,也有同学理解为“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如果大家已经读过好几本英文小说,已经拥有一定小说阅读能力后,那就可以开始尝试高级篇啦!高级篇不仅用词和句法会相对复杂,而且通常揭示了一些社会现象,阅读的时候一般都需要结合作者的写作背景,在理解上有一定难度。

The catcher in the Rye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全文都以青少年的口吻叙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有一定的深度。

那个时候美国刚刚赢得了二战的胜利,成为了地球上的老大。当时的社会风气是,人人都只注重利益关系,没有人关心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书里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16岁的中学生,典型的学渣一枚。他不爱读书,他讨厌学校里的一切,讨厌老师,讨厌同学,讨厌功课,讨厌球赛。而且穿衣打扮也不符合校规,穿的跟个社会上的小混混一样

作者用16万字,写了在他身上发生的三天的事情,试图让大家通过这三天去了解一个叛逆青少年的内心世界。

人活着除了物质生活外,还要有精神生活,而且在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精神生活往往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

Remember what should be remembered,?and forget what should be forgotten. Alter what is changeable,?and accept what is mutable.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The Golden Notebook 金色笔记[英]多丽丝 莱辛

这本书的作者是2007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金色笔记》是“自由女性”安娜的成长纪录,由一个故事、五本笔记构成。黑色笔记代表她的作家生活,红色笔记代表政治生活,黄色笔记代表爱情生活,蓝色笔记代表精神生活。

而金色笔记,则是一种哲理的表述,一个生活的总结。它的多彩反映着主人公在这个混乱无序的世界里迷乱失重的灵魂。

好啦,这就是学姐帮大家整理的英文小说list啦,赶紧get起来吧!

按照你自我描述中的水平,我建议你读一读Issac Asimov(阿西莫夫)的Foundation(《基地》)系列小说,从Prelude to Foundation(《基地前奏》)这本开始。

此外:

Robert A. Heinlein(海因莱因)的Starship Troopers(《星河战队》)

Arthur C. Clarke(克拉克)的2001: A Space Odyssey(《2001:太空漫游》)

Frank Herbert(赫伯特)的Dune(《沙丘》)

Ursula K. Le Guin(勒古恩)的Left Hand of Darkness(《黑暗的左手》)

Orson Scott Card(卡德)的Ender's Game(《安德的游戏》)

这几本科幻小说也不错。

其实你的意思就是想找下美国的网文的网站。

DUCK不必。

因为我也不知道国外有没。

鉴于国外读知识产权保护得很严,所以,即使是有,估计收费也不低。

当然,亚马逊上搜就可以了。


才回答了一篇类似的,你可以参考下:

看了很多答案。

我有一点不太理解的是,为什么大家都去推荐名著,或者是其他各种耳熟能详的书。

诚然,读名著确实挺不错,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读过英文原版的人都知道,坚持读英文原版书籍,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

而名著中,有很多景色,历史,人文的大篇幅描述片段,加上作者的遣词造句,会很容易让人产生阅读疲劳感。

另外,有些名著太过久远,里面很多俚语,缩写之类的。也很容易让人失去读下去的耐心。

所以,读英文原版第一要素:原版书籍要吸引人,要有让人读下去的兴趣。

那现在出来2个问题,

  1. 如何选书。
  2. 如何找书。

如何选书

不要太简单--亚马逊上搜啊。

找亚马逊畅销书籍就可以了。

个人建议可以读这几个类别的

悬疑类犯罪类的书籍,其实读着还挺不错的,也比较有吸引力。

最近在读这位姐的书,

当然,你也可以选其他作者的。

这些读起来,难度不大,而且描写的是律政,犯罪方面的,读起来也比较感兴趣。文笔也不错。初读的话,可以多读下这方面的。先把兴趣和习惯培养起来。

上来就啃大部头,有点TOO YOUNG TOO SIMPLE了。

坚持的第一要素是要坚持。不要给自己挖太大的坑,关键是要坚持下去。

如果不好坚持,就扫清一切可能会阻止你坚持不下去的客观因素。


如何找书

那就更简单了-直接在亚马逊上买。

要么买原版纸质书,要么有KINDLE的话买电子版。

不过国外书确实不便宜,肯定还有其他途径。

但是,不能在这里说。。。

FLIPPED !!!!(Wendelin Van Draanen的怦然心动!)


必须拥有姓名!!!

Juli Baker和Bryce Loski的纯纯的感情真的是人间美好

好多次还给我感动哭了

实在不行就 WONDER(我们高二的时候,年级要求看的,中文名是奇迹男孩)

题主大概是考过了四级,就自以为词汇量四级,却不知道为零。不喜欢百度翻译,却不知道你所学的正是百度机翻,你根本读不懂英文小说。

中国人普遍自以为的英语阅读,仅是“脑内解密成中文了假懂”,不管能不能“搞懂中文意思”,对英语本身啥也没懂。精读就是文本解密技巧,跟百度机翻的思路一模一样。精读练得好的,能获得中文意思,自以为读懂了。练得差的,解不出结果,要么“单词都会,句子看不懂”,要么什么也看不出来,一堆乱码。

解密式假阅读只能用来应考,英语是学不会的,多读也是没有收获的,最多只是对中文意思半猜半懂,对英语本身没有任何印象。

太多人相信读文本是在学英语、多读能提高英语水平,却不知道所学的只是解密式假读,考的只是解密能力,结果读又读不懂,考又考不好,两头不靠,一直头痛。

题主也许是为了应考,但不知道如何练精读了提分,以为读了英文小说能达到目的,不会的,只浪费时间。

如果应考,考什么练什么,是拿短文章练精读,不用读英文小说。如果不应考,更不用读英文小说。学英语的时候不用读,学会了依然不需要多读。



1、英美人那种会英语,才是真能读懂英语书

很多人说,中国人多读中文书籍而提高了中文水平,因此多读英语书籍也能提高英语水平、能提高阅读能力。因此很多人长期捧着书本啃,企图因此学会英语。

但这些人搞错了一个大前提:中国人能读懂中文书籍,是6岁到达了儿童级中文母语水平,以母语水平学了汉字再去广泛阅读的,因此多读能进一步提升为小学生母语水平、中学生母语水平、大学生母语水平。不上学也是文盲母语水平,听书是能听懂的。

移民孩子的中文差,学一批汉字了还是读不懂中文书籍,因为听就听不懂。

英美人能读懂英语书籍,因为他们会英语。0-4岁听懂了,6岁达到儿童母语水平。在会英语的基础上,听父母读睡前故事,可以听懂。学点文字,就能顺利阅读。

中国人要读懂英语书籍文本,必须会英语这门语言。只有会了英语,英语的声音或文本上的内容,才能被理解。

但中国人恰恰普遍“不会英语”,因为长期以来只学了假英语。



2、中国人学解密式假英语,只能获得假水平

中国人普遍自以为能读懂一些英语书籍文本,却不知道仅是“脑内解密成中文了假懂”。过程是:把一个个单词在脑内转化为中文词汇、拼凑成中文句子,就自以为懂了。但所懂的只是解密出来的中文译文。对英语本身,基本上啥也不懂。

如果你对阿拉伯语一点也不懂,你把一段阿拉伯文放在百度翻译软件里,点击“翻译”之后看到了中文译文,你是否就认为自己会阿拉伯语了?中国人学英语的思路,跟百度机翻一模一样,只不过是拿自己的脑子搞机翻

除个别人从小会了一点之外,中国人普遍只学了这种解密式假英语。对文本假读,对声音假听,假口语和假写作是反向转码操作,全程都是用中文包办的假工夫,复杂的解密过来,或者复杂的转码过去。大家都以为“搞懂了中文意思”就是会了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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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家都那么重视背单词?为什么老嫌词汇量不够?

英语单词包含声音、文字、含义、形变、扩展、应用方法这么多属性,真会英语的人对这些全都会。中国人只提取原形状态的字母文字,把其它全扔了。字母文字是抽象字符,单看文字是看不出含义的,大家就把中文词汇捆绑上去冒充含义,变成假单词。

中国人所背的,就是这种残缺大多数属性且捆绑了中文词汇的假单词,是连接乱码与中文的唯一桥梁,在解密过程中起到密匙的重要作用,必须多多的背。

太多人以为背了假单词就是有了词汇量,并没有,这只是假单词的临时记忆量。只要不持续复习,这个临时量就下降。而英语词汇量,一直为零

有人说读不顺是因为对单词“不会运用”、“要根据上下文理解含义”,你背的根本不是英语单词,哪有运用理解什么事?假单词唯一的用途是当密匙,你还非要运用理解,必然徒劳。



3、精读仅是文本解密技巧,卷面考试不难对付

大家都喜欢搞的“精读”,不是什么认真读、深入读,真实含义是“文本解密技巧”。精读技巧也没有多神,主要是两点:

①、如何把单词替换成中文词汇。

②、如何把零散的中文词汇拼凑成象样的中文句子。

如果是复杂句、长难句,则可能增加第三个要点:

③、如果中文句子老拼不好,就返回去划分英语句子的成份,切成几大块之后,再重新拼凑中文句子。

有些人可能读一遍完不成解密工作,得返回去读第二遍、第三遍甚至更多遍,才能大致拼凑出一个看得过去的中文句子。这也是为什么大家普遍读得很慢的原因。不过读不比听,你可以来回多次慢慢扫。有些人长期练精读后,可以稍微熟练一些。

因此对付卷面考试并不难,在练精读之外,再多多的背单词、少少背点语法规则,就差不多了。其中假单词是密匙,精读是解密技巧,两招形成一套假阅读组合拳,再加上一点刷题技巧,各种卷面考试都能过,有时候还能拿高分。如果不久丢生了,同样的过程再背再练一遍就是了。

很多人分享应考技巧,多数讲得细碎又复杂,能让人晕死累死。你把思路理清后,自己就知道怎么背怎么练了。别人的小技巧可以偶尔借鉴一下,但不要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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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英语文章读完后一点都不记得。把精读的过程细细剖析后,你就会发现,从头到尾英语方面的单词含义/整句含义、语音、语法结构、习惯表达、思维方式等全都不重要,只有单词的字母串作为原材料而存在,简单语法偶尔出场。精读三步,你的全部心思都在想“中文意思”。只要转化成了中文,连单词字母串和简单语法也立刻抛弃了,没有进入大脑的机会,因此不可能对英语留下印象。即使你想关心英语也关心不来的,只会头痛。大家的应对办法是填鸭死背,新概念英语第二册的文章背了100遍终于临时记住了,但没多久又忘了,能想起来的依然只有“中文意思”。

因此解密式假读只能应考,不可能提高英语水平,那些自吹多读之后阅读能力多强、英语水平多好的,你现在能做判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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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对照自己,你自以为的阅读是不是这么个精读的流程?这套假阅读组合拳你练好了百分之几?有些人说语法多么多么重要,其实在精读中并不重要,仅面对长难句时临时抱下佛脚。



4、搞解密只能歪曲理解,且没有提高的可能

太多人以为只要背得够多,读得够多,就能越读越顺利、英语水平不断提高。但也有很多人说,我也背了练了,但还是考得差,尤其是对长难句头痛,有什么办法能理解得更准确一点?这是没办法的,其实大家都头痛。

虽然有人说多查字典、多背语法规则、划分句子成份、抓意群、理解上下文、多读泛读、多啃英文原著之后,能读得顺利一些,多刷题后,能提点分,但实际上不可能改善多少,跟中文母语那样精准理解差老远。因为精读只是搞机翻,其中两个最严重的问题是:

A、含义,绝大多数英语词汇是全局通用的根词汇,但绝大多数中文词汇是局部碎词。假单词所捆绑的中文词汇只是假含义,单词含义这里就错了一重。英语句子的整句含义不是由单词含义简单拼叠而成,整句含义又错了一重。那解密出来的中文句子,必然跟英语句子的真实含义多数时候差老远,经常错得非常离谱。

B、语法,英语语法先重点后细节,逻辑清晰。中文语法是先细节后重点,逻辑随意。只要遇到复杂长句子,就要划分句子成份,且把几大块成份或从句按中文的习惯重新排序,往往把逻辑清晰的句子结构拆得支离破碎、颠三倒四,要么拼凑不出合理的中文句子,要么勉强拼出来也不知道对错。有人说“读英语长难句总感觉逻辑混乱”,那不是英语的逻辑混乱,而是你用中文思维去看英语,被你搅得一片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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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显的儿童小故事也许能解密后半猜半懂,但只要是长难句、语法复杂句、有生词、有多个根词汇,解密出来的中文句子就错得离谱,且自己无法判断到底错了多远。那些自以为“能读懂一些英文小说、专业文章、英文版的教材”的,实际上对大多数句子是歪曲理解。太多自以为“能看懂文本,只是听不懂”的,实际上既没看懂又没听懂。

有人说“别查中英字典,改查英英字典”,或者说“要大量泛读英文原著、外刊”。在“不会英语”的大前提下,什么都读不懂,英英字典你查了干什么?泛读的真实含义是“不搞解密而随便扫”,你非常专心的搞精读才得到“中文意思”而半猜半懂,现在你连解密也不搞了,那看到的英语就是一堆乱码。乱码你多看有什么用?

有人说“别想中文,懂意思就行”,你根本不会英语,你从哪里懂意思?再怎么抵赖,所懂的依然是中文意思。思路混乱不等于思路正确,在啃文本或卷面考试时倒不明显,但练听力就要命了。有些人也以为“能听懂就行”,结果怎么多听蛮听苦听对照文本也听不懂。直到理清思路把一套假听力组合拳的每步练好,才能听出点名堂。

有些人喜欢说“要挑选适合自己水平的来读”。你有水平才有挑的可能,学假英语的人仅是英语零水平,怎么挑都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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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阅读如此,以解密为根基的假英语,在听说写译各方面全都差,都依赖于假单词这个密匙,但假单词是碎片状态的乱码,人脑对碎片或乱码没有储存能力,怎么努力背都只能记个临时,不久必然大面积遗忘。因此猛背猛练一把,假水平就临时高不上去。松懈了,假水平必然下降,或者归零。学假英语的人除了应考,从来不具备“英语水平”或“英语能力”,更没有“提高”的可能。

要想读懂,必须先学会英语这门语言。



5、中国人可以真学会英语

真正的会英语,是英美人那样的状态,直接听懂、用英语想问题、想好后用正确的句子说出来。其中核心判断标准是“听懂”:对英语声音直接听懂、一遍懂、立刻懂、精准理解、听懂了就一直能听懂。跟中国人听懂中文的感觉一模一样。这个要求非常低,英美3岁小孩个个能达标。

在听懂的基础上,又分为日常水平、半吊子水平、母语水平等层次。能听懂了,迟早都能说得好。如果听不懂,或者只能脑内解密成中文了假懂,那是不会英语、零水平、没入门。英语文字很简单,稍微熟悉之后,能听懂必然能读懂,能说必然能写。

中国人和老外都以为小孩子是两三岁牙牙学语而学会说话的,因此以为中国人学英语也要多练口语多对话。但牙牙学语只是冰山一角,小孩子都是0-2岁阶段逐渐听懂了一些,2岁已经能说了,4岁说流利了,6岁达到儿童级母语水平,语言就学完了。上学所学的不是语言,而是文字扫盲、文学、知识。如果是聋子,到了6岁也不会说话。现代的聋人能接受特殊教育,那得千难万难才学会语言,且水平有限。

听懂,才是学英语的关键步骤。而不是啃文本,也不是多对话,更不是背假单词/练解密/练转码/练应考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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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民学假英语、解密式假读的大环境下,总有些例外。

我自己,在假英语忘光后开始学真英语。先专门学点语音和语法基本功,解决了母语防火墙,然后坐在家里随意看看英美剧,不在脑内解密成中文了假懂,而是体会英语本身的含义,不跟读/不听写/不精听/不背单词/不背台词/不对照文本/不每句循环10遍,单纯听,短短几年就到了母语水平。对绝大多数英美剧能完全听懂,精准理解。快速含糊长难句/专业句/不特别怪的带口音句都是轻松一遍听懂。新闻、听力考题这么简单的,更是一听就懂。每看完一集能大段复述台词对话,对生词听几遍就长久记住了,从来不需要背,极少查字典。

真正听懂之后,读说写译的能力全自动跟上来了。英文网页/英语论坛帖子/外刊文章/英文原著等,读得很流畅。能用英语想问题,说的口语是正确而地道的英语句子,长句照样说。不需要跟人练对话,就能直接对话。发音是标准纯正的美式英语,跟native speaker一模一样。这不是什么天赋高,而是每个非残疾的中国人都能办到。

我看到服装档口有很多农村来的中学生小妹接待老外顾客,没多久就能用英语谈成大笔订单。有些人大学毕业后假英语忘光了,机缘巧合而进入服装外企,几个月学会了办公室日常英语。然后学点简单的语法,再多看英美剧,一两年学会了更多。民国时代,不少人学一两年也是能顺利留学了。这些都是真水平,既不用苦背苦练,又不用解密成中文了假懂。只不过由于他们缺英语基本功,母语防火墙的麻烦一直存在,快速含糊句依然难听清,对长难句依然语法反应不过来、含义难理解,最多到半吊子水平后再难提高。

太多人不知道“中国人能直接听懂英语”,老问“不借助中文,怎么懂英语意思?”,你不想想当初你怎么懂中文的?英美小孩怎么懂英语的?几个月的婴儿就能逐渐听懂一些,你反而办不到?有些人稍微试一下听不懂就放弃了,有些人试都没试过,长期捧着书本啃。而苦练听力的那些人,是听新闻/演讲/新概念这些非语境素材,听不懂就永远听不懂,只能脑内解密成中文了假懂,练的假听力。有些人倒也拿英美剧练听力,留学生甚至出国生活多年,但只会解密式假懂这一招,语境没起作用。结果真能听懂的中国人,少之又少。

解密式假听懂,要“想一想”才知道“中文意思”,要听五遍八遍才完成解密,只是猜而雾里看花半懂不懂,一旦单词遗忘就又听不懂了。有些人还要拿文本来检查是不是听懂了。但即使看文本,依然只能解密式半猜半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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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英语跟对中文一样能精准理解,水平不下降,因为真会英语这门语言。跟英美人的会是一样的。

我能说英语,不是“练口语”练会的,而是听懂的过程中,在脑内自动积累了大量真实的储存量,就会说了。哑巴不是嘴巴有残疾,而是听不见。能听懂的,通常都不是哑巴。

我能顺利读懂英语文本,不是由于“多背多读”,而是先听懂了,再稍微熟悉文字,就能读了。

仅知乎网站这里,太多人天天吹嘘自己的英语水平如何,吹的方式是晒考分、晒证书、晒精听精读、晒出国经历、晒工作岗位,或者假听假说的方式跟老外对了几句话等等。这些人的共同点是:都依赖于假单词当密匙而练假功夫,必须长期坚持苦背苦练,松懈几天就水平下降。且只能在简单范围勉强撑一撑,而无法跟老外真正交流。他们尽量避免声音信息,更愿用文本来读或写。看英美剧要么得有字幕,要么只能半猜半懂。这些假水平跟我这种真正的会英语,你能看出区别吗?



6、会了英语也不需要多读写

文字读写能力并不是语言能力,而仅是受教育者附加的一个小能力,增加了一个信息接收与表达的渠道,跟会用电脑差不多。仅100年前,99%的人是文盲,但个个是母语水平。只有真会英语这门语言,英语文字才不再是乱码,而是含义明确的语言信息。能读懂了,再广泛多读,才有收获,中文和英语都一样。

中国的小学生捧着中文书本读,也有大量生字和读不懂的句子,谁次次查字典的?都是读一读猜一猜就逐渐懂了,中文水平不断提高。但你让听不懂中文的移民孩子来读中文书,他们怎么查字典、努力猜测也是读不顺的,中文水平也没法提高的。

太多人既不明白这个道理,又不知道自己是英语零水平,总以为多啃书本能学会英语、能提高水平,有些人花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时间啃英文原著,又是背单词又是查字典还要背课文,累得够呛,虽然自以为有了点水平,但跟英美人那种真会没法比。这就是白苦白累。

很多人喜欢啃文学名著,以为更加高大上。却不知道文学名著是几百年累积的作品,几百年来,英语不但词汇、知识内容的变化很大,连语法也变了很多。老是捧着些旧书啃,对老外的正常讲话没见过几句,看个英美剧就说这也俚语、那也俚语,成天大惊小怪。而且文学家多喜欢炫才,讲得曲里拐弯的,母语水平可以欣赏着玩,但学英语应该先把语言层面的一个个句子学会,而没资格管文学层面的修辞装饰、俏皮话、文化典故、演讲辩论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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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听懂英语的前提下,再阅读文本,才是把英语本身读懂了。跟读中文一样的感觉,也是一遍懂、精准理解,读完能自动记住一些。读的时候脑内自动有英语声音,阅读速度就是讲话速度。偶尔个别陌生词汇,在听的过程中就能大致猜出来,且听完有印象。在读的时候同样可以大致猜含义,且读过有印象。不需要事先或事后背单词,也不需要边读边查字典。

语言信息是彼此关联的逻辑信息,人脑有着强大的记忆能力。只要真正理解了,就是整句、整段、整篇这样自动记住的,单词也包括在内。小孩子都是0-4岁阶段陆续听懂了,谁要背单词啃文本的?听力越好,对英语越理解,自动记忆能力越强。听不懂,就没有英语记忆能力。你填鸭死背,是当乱码来背的,不久必然遗忘。

我这种长久不忘的、能在听说读写译各个环节拿来应用的、能听清能发准能拼写正确的,才是真正的英语词汇量,跟假单词的临时记忆量完全不是一回事。《新概念英语》很多人花几年时间精读精听背课文,我上次试下第二册的十多篇文章,听一遍之后能从头到尾复述出来,跟听中文小故事后复述一样。很多人觉得《经济学人》多么高难,我一遍轻松听懂,如果只看文本,同样一遍轻松读懂。我读英语网站上的剧评帖,跟读中文帖一样顺利。或者读英文版的维基百科,跟读中文版的感觉差不多。

只不过英语是抽象文字,看得眼花,而声音则轻松听懂,我更愿意多听而不太喜欢阅读。现在有声读物、英美剧多得听不完,而且看英美剧多轻松多愉快,何必非要埋头苦读?英语是“表音系”语言,真会英语的人,都是更喜欢也更擅长听声音。中国人普遍听不懂,才成天捧着书本啃。

很多人的观念还停留在二十年前,把书本当成唯一的信息接收渠道。如果必须读某些书,或要查资料,那就去读去查。如果真会英语之后还是更喜欢读书,可以多读。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真不需要多读。



7、结语

全世界的人学语言都是一样的思路,不分学母语还是学外语。中国成年人学英语仅是多了一道母语防火墙的障碍,学得困难一些。

但中国人一直把自己当聋子,把英语当乱码,只学如何背密匙、搞解密,基本上怎么错误怎么来,就没哪里搞对了,结果个个学得苦却学得差。英专生、留学生、英语老师跟大家没什么两样。


太多人不知道自己读不懂英语书籍文本

学英语不分母语和外语,只分真学与假学

英美小孩为什么能学好英语?中国人也能那样学吗?

母语防火墙是中国成年人学英语的最大障碍

英专生留学生苦练的只是假听力和假口语

如何思路清晰的把各种英语考试顺利过关

看了多年英美剧还是听不懂英语,怎么看才有进步?

中国人对英语声音听不懂的三大障碍是什么?

秋天真的到了。温度降低、户外活动减少,这时候的幸福便是围在暖炉旁边看一本喜欢的书。文字和落叶一样缓缓驻扎在心中,往往用最少的语言,抖落满怀情愫。

没有比读书更好的娱乐和更久的满足了。


按照惯例,来给大家分享11月的月度书单啦!我们精挑细选,希望这些原版书籍可以给大家提供远超文字本身的价值。


老规矩,按照年龄递进的顺序给大家排好啦~



这个阶段是刚刚开始接触原版阅读的小选手,正处在汉语和英语的双向启蒙过程中。

我们可以在孩子已经熟悉的中文故事中,找到经典的英文原版译文,来进行英语启蒙!这样故事线上更熟练,阅读难度也比较低!

《小红帽的故事》这一绘本为例。

小红帽和灰太狼的故事陪伴了几代人的童年,经久不衰。

文本虽短,但故事的描述极其丰富。配上彩色的卡通画面,小朋友的注意力被牢牢吸引!





这个阶段可以相对独立的进行自主阅读,开始尝试略有章节的进阶绘本。对于部分常规的词汇有一定掌握,蓝思指数也会对应提高100+L。


五六岁的小女孩总幻想自己是小美人鱼,小男孩则认为自己是超级英雄。

他们会忍不住模仿书中看到的美好事物,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的好奇心逐渐爆棚,学习新事物的速度也逐步提升!

我们挑选了两本经典童话,希望可以充沛孩子们的想象世界




随着年龄长大,小读者们更需要些成长品格类书籍灌溉。

比如勇敢、坚强、诚实等优秀儿童文学类内容,其中不乏大量经典著作。


我们从众多畅销作品中,选择了《匹诺曹》。

科幻奇遇为背景,在虚幻情境中教给孩子重要的成长品质

匹诺曹想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孩子,这也是一本值得成人翻阅的童话。

这一故事更是在1940年就被搬上了大荧幕,获得了第13届奥斯卡金像奖。





桥梁书大多以章节为主,具有丰富完整的故事梗概,人物脉络清晰,角色丰富饱满。

毋庸置疑,哈利·波特这一IP在人们心里是有绝对地位的!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三部。

有人说每一部的主角都是哈利,但这一部是小天狼星。

他的帅气、坚韧、忧愁和孩子气,都被J.K罗琳完整生动的展现。这更是一本宣告友谊的书目。





18世纪开始,出现了很多航海寻宝系列的文学小说。

他们都以或颠沛流离或诙谐大胆的方式开场,让读者随着主人公的轨迹而感受冒险的魅力。

作为寻宝题材小说的开创者,罗伯特的《金银岛》脱颖而出。

以真实的历史背景为题材,书中的荒岛即科科斯岛,曾是17世纪海盗的休息站。

据说岛上至少埋有六处宝藏。

1842年,利马西班牙总督在因战逃跑时把所有的宝藏带上轮船,却被船长意外揽获。

直至船长离开人世,宝藏也未被带走,只是留下了一张难辨真伪的藏宝图。

这便是这本书的创作背景。




进入高阶可谓是过五关斩六将,既有及其扎实的阅读基础、更有浓厚的阅读兴趣,二者缺一不可。

我们更推荐经典文学巨匠的系列作品阅读。针对某些特定历史背景进行思考。


梭罗,美国作家、哲学家,超验主义代表人物。

他的经典代表作《瓦尔登湖》,曾和《圣经》一道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为“塑造读者的25本书”之一。

更是美国高考SAT考试的真题题源,被纳入是美国高中生必读经典作品之一。


强烈推荐阅读一些十八世纪的经典英文小说,因为它们不仅精彩,更能有效解决中国英语学习者最大的两个问题。

这两个问题源自于英文和中文本质的巨大差异:英文在词汇上表意远比中文发散,而在整体的文法结构上又相较中文更为复杂严谨。如果不进行大量的英文原著阅读,便不可能切换到英文的思维模式,对英语的理解也只能非常肤浅,哪怕能背下一整本牛津高阶英语词典。

为什么阅读十八世纪的经典小说能够有效解决这两样问题呢?因为这个时代的英文文风最适合我们对于英文词汇与文法的学习。英文prose的发展历史主要分为五个阶段(注意prose并非中文所谓“散文”之意;prose与verse为相反的概念,只要不是诗歌形式的文体都是prose),在十八世纪之前英文prose的特点是rugged irregularity(参考Francis Bacon的essays和Thomas Browne的Religio Medici)。十八世纪英语逐渐变得规范典雅,文法结构趋于工整,用词趋于规范并多样,尤其到了Samuel Johnson, Edmund Burke和Edward Gibbon的作品时,文风堪称smooth elegance。到了浪漫主义时期,英文文风开始变得越发随心所欲,忽略上一个时代工整的文体结构对写作的舒服,堪称exuberant flamboyance,典型的作品有William Hazlitt的essays和Walter Scott的小说等等。在此之后英文prose就进入了漫长的衰败期,先是维多利亚时期的作者试图把浪漫主义时期华丽不羁的文笔发扬光大,比如Carlyle, Macaulay和Thackeray都是William Hazlitt的忠实拥趸,但是他们连Hazlitt文笔的神和型都没有学到;维多利亚时期的很多作家的文风不再是华丽,而是tawdry superficiality,既矫揉造作,又缺乏深刻的内涵。再到后来英文prose大致分为了两派,一派便是所谓的严肃作家,他们的风格大致可以概括为superfluous affectation;他们为了标新立异,不惜牺牲语言本身的质量,在内容上也偏离了文学临摹生活,刻画人性的本质,为了出名而哗众取宠,用一百种弯弯绕去表述原本很容易便说清楚的事情。另一派便是所谓的通俗作家,他们的风格可以用puerile simplicity来描述;他们为了迎合日益庞大,但文学水平不高的阅读群体,无论在写作文风还是内容上都比较简单幼稚。

当然我说的是总体,并不排除每个阶段都有一些例外,but exceptions make not the rule。

第一阶段的英文文学,可以作为literary curiosity去阅读找乐子,第二阶段工整又丰富的文风最能帮助我们理解英语语言的本质,而在理解了其本质之后,就可以甩开束缚,充分享受第三阶段的作品的美感。

十八世纪英文小说有著名的“四巨头”,Samuel Richardson, Henry Fielding, Tobias Smollett和Laurence Sterne;Richardson小说的完美道德说教我不太能欣赏,但我认为后三者都有非常值得阅读的小说。

在小说风格上,Fielding和Smollett非常类似,主要都是写adventure文体的写实小说,通过主人公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经历,讽刺社会的诸多问题与弊端,与人性的各种丑陋。Fielding的作品比Smollett文风更朴实简单,因此更适合初学者阅读;Smollett的作品更适合进阶学习者。不过与此同时Fielding的文风却也比Smollett更加subtle;前者的书中有很多明着看人畜无害甚至是在赞扬,但实际上是在挖苦嘲讽的冷幽默,there is more than meets the eye。Smollett的文风也非常辛辣讽刺,但他的讽刺是在明面上的。

Laurence Sterne的作品风格与前两者非常不同,他的书中充满了sensibility。他的作品中有许多片段会让敏感一些的读者想要泪流满面。他的作品与前两者的作品构成两年不同的镜子,分别照出社会的好与坏,人性的美与丑。

Henry Fielding的作品推荐Tom Jones和Joseph Andrews,并且推荐先阅读后者再阅读前者;Amelia这部书不如前两本好看,但是如果有空闲时间也值得一读。

Tobias Smollett的作品我最推荐Count Fathom和Humphry Clinker。Roderick Random比Count Fathom更出名,但我坚持认为后者比前者更精彩。Humphry Clinker这部书被William Hazlitt称赞为“最好看的gossiping novel”,这部用书信体写成的周游英国的传记展现了十八世纪中后期英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非常值得阅读。此外Smollett翻译的Gil Blas和Don Quixote也都非常值得阅读。

Laurence Sterne的Tristram Shandy是一本非常怪异的小说,可以算是意识流小说的先驱;我对这部名著并不太感冒。但是他的A Sentimental Journey我爱不释手,它能完美地戳中心灵的柔软之处,让人深受感染。

我的微信公众号是“thePekingBabbler北京话痨”,我在上面发一些我写的英文文章(风格比较接近十八世纪的英语),欢迎对英语文学与英语学习感兴趣的朋友们关注~

先上作者美图一张:

Pauline Sara-Jo Moyes 1969年出生,学新闻专业的,在报社干了10年,曾经在香港工作过一年。工作的时候不断地创作写小说,但是前三本都被拒绝出版。

她就想,如果第四本再被拒绝,她就不写了。好在第四本的前三章发出去之后,6家出版社就开始竞争那本书的版权了。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写了十来本书(标粗体的读过):


其中2012年的那本Me Before You让她名声大噪,火地一塌糊涂,一本书卖了600万本,斩获无数粉丝。然后在2015年出了第二本After You,个人觉得写的很平淡,没第一本催泪。在2018年3月出了第三本Still Me,Lousia和新男友的异国恋故事修成正果,也又火了一把,个人感觉也还是不如第一本。

你不能错过的三部曲
大批网友在脸书留言要第四本


关于Me Before You 我还写了读后感:

Victor Li:Me Before You《遇见你之前》:一本涉及到职业规划,个人眼界和安乐死的爱情小说


去年还看了其中的一本The Girl You Left Behind (2013),感觉也不错,关于战争中被抢夺的那些东西,到底属于谁的,然后中间夹杂一个爱情故事。


上个月看了One Plus One (2014),很欢乐很感人,欢声笑语又带泪的故事,很值得一看!感觉要给这么书写个读后感,有很多话要说

强烈推荐,真的很好


作者还在脸书搞抽奖活动,送10本这本书的特别版!看在我这么支持你的份上,请一定要抽中我。


马上10月3号她又要出新作了,现在在马不停蹄地做宣传,各种图书巡展已经开始了。


如果你喜欢一个作者,可以关注她的网站和社交平台,订阅她的邮件,有活动有新书就可以第一时间得到消息,跟追星也没有区别。


综上,如果你在纠结选哪本英文小说,选jojo Moyes的,你不会后悔,你值得拥有。



邀请大家(特别是英语专业学生和英语爱好者)加入我的读书俱乐部,每月读完一本英文书。只是大家一起读书学习提高英语,所以组织很松散,也是免费的,有兴趣可以私信我(最好附上介绍,您的英语水平,为什么想加入,期待读书后的效果?)。

作者:Sidney Sheldon

页数:464页

标签:浪漫/复仇/二战

评分:8.8分

杰出导演、顶级医生、魅力影星、总统助理、小店老板、落魄律师、国际巨鳄,来自不同国家,身份地位截然不同的男人们,先后踏上了雅典的土地,为了见证同一场故意杀人罪的公开审判,为了同一个美丽不可方物的女人——影界传奇Noelle Page.


貌美绝伦是法国姑娘Noelle Page的标签,没有男人不为她的容颜而倾倒。

出身于穷苦家庭的Noelle曾经极度仰慕自己的父亲,一个普通的马赛鱼贩。他小心照料着Noelle的童年,精心为她编织着不切实际的梦幻,将她捧为“码头的公主”。

然而这一切终究只是谎言。

当Noelle逐渐出落的美艳十分,一直对她呵护备至的父亲开始向她索取回报。他为Noelle找到了合适的买家,繁华街市上富有的服装店老板,一个上了年纪的已婚猥琐丑男。

猥琐老板提出了与Noelle共度周末的要求,被她毫无犹豫地拒绝。

惶恐不安的Noelle期待父亲将自己从困境中解救,不料等来的却是一记狂怒的耳光。曾经“码头的公主”变成了“自私自利的小杂种”,父亲为了女儿的不识时务而大发雷霆。

Noelle屈从于父亲的安排,与服装店主在维也纳的旅馆中消磨了整整三日。

从此,Noelle心中的公主死了,所有天真的幻想与憧憬也消失殆尽。对父亲的愤怒与憎恨填满了Noelle的心房,使她一夜之间脱胎换骨。

男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弱点,这个弱点将成为她的力量,变成她的绝招。


从服装店主那里骗到一笔钱后,Noelle连夜从马赛逃到了巴黎。

声色犬马的大都市里,仿佛一切皆有可能。

一个魅力非凡的美国飞行员Larry Douglas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出现在了Noelle的世界里,将其拉出狼狈不堪的窘境。

Noelle疯狂地爱上了这个男人,爱上了他的英俊、独特、自信、热情与美好。Larry就像一块磁体,将她拉近,无法抗拒。

两人在巴黎度过了Noelle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Noelle再度成为了一个男人的“公主”,她从Larry的身上得到了救赎,发掘了蕴藏在自己身体里消失的笑容。

当Larry向Noelle求婚时,Noelle觉得自己达到了人生幸运的高点。


Larry回英国的中队报到前,留给了Noelle一份专用资金,让她去买件漂亮的婚纱,并约定一周后回来接她去乡下结婚。

Noelle花了几乎全部的钱,为自己挑选了一件惊艳的礼服。她独自重游两人到过的地方,感受着Larry隐约的痕迹,计划着二人美好的未来。

约定中的星期五转瞬即至,Noelle精心装扮,在宾馆里兴奋而焦急地等待Larry的归来。

太阳落下又升起。

从周五等到周日,也没有等到Larry的出现的Noelle感到焦虑、牵挂、担心,脑中相继浮现出各种Larry可能遭遇的不幸。

Noelle历经各种曲折,电话联系上了Larry所在的中队,对方告知她中尉Larry Douglas正在假日中愉快地享受舞会。

幻想再次崩塌,Noelle倒下了。

原来Larry是个感情的骗子,他击碎了Noelle刚刚重拾的对男人的希望。

这是Noelle精神世界的第二次死亡。


被Larry抛弃的不久后,Noelle发现自己怀孕了。

好心的年轻实习医生建议Noelle将胎儿打掉,并表示愿意提供非法的帮助,被她拒绝了。

Noelle强迫自己摄入大量的牛奶、水果和瘦肉以使胎儿茁壮地成长,想象着小小的胎儿逐渐化为与Larry相似的模样。

五个半月过去,当她确认胎儿已经长出了眼睛与耳朵,手指与脚趾,可以感受痛苦的时候,Noelle穿上了准备已久的嫁衣,对胎儿发起了攻击。

Noelle倒在了血泊里,美丽的脸上却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Larry的孩子死了,这是他受到的第一个惩罚。


Noelle终于看清了世界的真相,开始了自己漫长的复仇之路。

美貌和身体是她有力的武器,帮助她披荆斩棘。Noelle以其独一无二的魅力与技巧,借助各种成功的男人,使自己爬到了事业的巅峰。

二战结束后,当她成功地勾搭上了希腊商业巨头Constantin Demiris,她知道,她的时机到了。

——

《The Other Side of Midnight》是双女主视角。

在Noelle艰难地攀爬在自己复仇的高山上的同时,来自芝加哥的Catherine Alexander的人生画卷也在慢慢展开。


Catherine是个高学历、高智商、高颜值的美国姑娘,她聪明独立有主见。

她人生中唯一的错误,也是最大的悲剧,开始于遇见一个英俊浪荡的二战飞行员,Larry Douglas。

理性如Catherine,也没能逃过Larry的魅力陷阱。

Catherine不惜放弃了与绝世好男人上司Bill一起构画的所有美好前景,飞蛾扑火一般投入了Larry的怀抱。

两人的一夜情发展成了仓促的婚姻,注定了Catherine命运支离破碎的结局。


冲动的激情逐渐转化为患得患失的依赖。

二战之后的Larry在和平时代中无所适从,浪漫自信变成了偏执暴躁,一点点侵蚀着二人的婚姻生活。

由于Noelle的暗中介入,Larry在美国的事业屡战屡败,跌入谷底。

在Larry绝望至极的时候,被Noelle收买的Larry前战友向他投来了极具诱惑的橄榄枝,Larry得到了一个Constantin Demiris私人驾驶员的绝佳offer。


因为深爱,Catherine不惜放弃一切以维护和Larry的婚姻,她舍弃了自己蒸蒸日上的事业,随Larry移居到了雅典,成为了全职的家庭主妇。

她以为Larry会懂得她的牺牲,对她充满感激并给予呵护,却不知自己早已被标记为他人复仇路上的绊脚石。

与Noelle重逢后的Larry再次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并深深地迷恋上今非昔比的“女王”。两人为了实现多年前未完成的婚约,计划设局谋杀Catherine……

——

52岁才出版自己的第一部小说,一生出版18部小说,17部登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榜首。托尼奖、奥斯卡奖、艾美奖,在音乐、电影和电视三大领域获得至高荣誉。

这就是美国传奇通俗小说作家,Sidney Sheldon。

我一共读过Sidney Sheldon的四本小说,都是英文原版。前三本是几年前在上海工作的时候买的,有一段时间上下班通勤的时间很长,他的口袋书很方便携带。因为读起来非常的吸引人,所以一口气读了三本。第四本是我刚读完的这本《The Other Side of Midnight》,从墨尔本图书馆免费借来的(图书馆真是宝藏)。


Sidney有一种魔力,可以将文字撰写的极具画面感。读他的书,就像是在脑海中放映一部好莱坞大电影。这种能力,是他在做剧作家和电影编辑的经历中磨练出的。

更加神奇的是,Sidney的语言并不晦涩难懂。相反,他喜欢使用大量简练的短句和基础的语言,使得英文词汇量并不庞大的读者也有极好的阅读体验。

Sidney的书是试图开始阅读英文小说的很好的选择。

语言易懂,剧情紧凑,不知不觉间就会被吸引。


Sidney是制造惊喜的大师,在他的书里,你永远猜不到下一刻剧情会如何的发展,悬念和反转无处不在,让人欲罢不能。而且他从来不强行“正确”,在他的小说里只有立场,没有对错。

Sidney是描写女性心理的高手,在他的书里,永远不乏聪明坚强的美女,在历经悲惨遭遇后,奋起反击,撬开黑暗的缝隙,得以光明。

Sidney还是无时无刻都想开车的老司机,在他的书里,几乎不会出现重样的床笫之欢的描述。他的文字婉转流畅又不显低俗,把情色写成了艺术,是成功的商业小说的典范。


出生于20世纪初期的Sidney Sheldon,小说共被译成51种文字,遍布180多个国家,全球销量超过3亿册,创造了吉尼斯世界纪录。

客观市场的数据是对作者最大的肯定。

所以,无论是选择英文还是中文版本,不妨一读。

本文首发维基百科。

《白色约定》是诺拉·罗伯茨新娘四重奏系列爱情小说的第一部,曾登顶《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两周,在《今日美国》畅销书榜排第三,这也是罗伯茨首部登上畅销书排行榜冠军宝座的贸易平装书。2010年,I-Play推出根据本书制作的可下载休闲电脑游戏。

罗伯茨在30年写作生涯中出版近200部小说,其中2009年就有五部新作和五部再版,4月28日发行的《白色约定》便是新书之一。书籍封面首次使用特殊徽标,用于区分新作和再版小说。

本书是罗伯茨回归当代爱情小说的标识,新娘四重奏系列围绕婚礼策划公司四名从小玩到大的闺蜜合伙人展开。《白色约定》的主线情节是婚礼摄影师麦肯西·“麦克”·埃利奥特和英语教授卡特·马奎尔之间的情感历程。与罗伯茨的其他小说类似,本作同样花费大量笔触探讨主角如何在事业和失调的家庭环境间保持平衡。书中男主角基本遵循爱情小说的典型教授形象,但与许多同类作品略有不同的是,男主角需要努力说服女主角把握机遇,勇敢去爱。

1、背景

诺拉·罗伯茨是美国多产爱情和未来悬疑小说作家,1979至2008年共出版近200部小说,平均每45天写完一本书。她不会先为作品设定大纲,也不撰写人物传记,而是直接按照思绪创作。

据《出版者周刊》统计,2008年最畅销的十本大众平装书有三部是罗伯茨的小说。她的新作大多是超自然或奇幻爱情小说,2009年的《白色约定》是罗伯茨回归传统当代爱情小说的标识。该文是新娘四重奏的第一弹,另外三部分别是《玫瑰待嫁》、《咖啡诱惑》和《深蓝邂逅》。四部作品均围绕虚构婚礼策划公司“誓言”展开,分别讲述一名合伙人的爱情故事。

2009年4月28日,《白色约定》经伯克利图书发行。罗伯茨这年共有十部书籍面世,其中新作和再版各占一半。五本新作中有三本精装书,其中两本署化名J·D·罗伯。另外两本新作是《白色约定》和续作《玫瑰待嫁》,均为贸易平装书。为便于读者区分新作和再版,两本贸易平装书上带有奖章图案,上面有“最新发行”的英语首字母缩写“NR”。

2、情节概要

麦肯西·“麦克”·埃利奥特与帕克、艾玛和劳雷尔是从小玩到大的闺蜜,四人合伙在康涅狄格州创办“誓言”婚礼策划公司。《白色约定》主要讲述麦克和英语教授卡特·马奎尔的情感历程。卡特陪同准备结婚的妹妹来到誓言公司,看到麦克后情难自禁,坦言自己高中时就暗恋她。麦克为他的诚挚感动,决定尝试交往。

由于父母的婚姻非常失败,麦克变得不愿相信情感承诺。面对母亲持续不断的心理操纵,她竭力抗争,并且因此决心避免与他人发展亲密情感。

麦克和卡特的感情进展缓慢,两人的亲朋好友都提出许多建议。在卡特和朋友们的支持与鼓励下,麦克终于鼓起勇气反抗母亲。小说结尾,她终于明白自己不一定会重蹈双亲的覆辙,选择正视她和卡特的爱情。

3、分析

诺拉·罗伯茨

新娘四重奏系列四部小说都着重刻画闺蜜情谊,四位女主角童年时就经常在一起,经过自主选择成为闺蜜。四人始终相互支持,而且都能容忍对方的怪癖。她们专注事业,没时间发展恋情,所以互相依赖、彼此安慰、帮助,并在需要时转移对方注意力。罗伯茨其他作品也有类似主题,如署化名J·D·罗伯的“死亡”系列中,女主角的家庭就由女同事和友人组成。

评论员贝特西·普里奥劳指出,书中男主人翁属爱情小说八大原型男主角中的“教授”类别,文中多次描写他教导学生或出席家长会。卡特与大部分爱情小说中的知识分子男主角一样是“保持清醒和理智的好人”,女主角主要是为他的心智吸引。但与其他大部分爱情小说不同的是,《白色约定》的男主角已经做好发展稳定恋情的准备,真正的挑战是帮助女主角克服心中恐惧直面感情。看到母亲四次婚姻均以离婚收场,抛弃的男友更是不计其数,麦克宁愿避免与他人发展亲密情感也不想冒关系破裂的风险,但卡特的表现让她相信两人的感情有坚实基础。

评论家玛丽·艾伦·斯诺德格拉斯认为,《白色约定》是新女人的故事,女主角为人坚强,事业非常成功,她也对此深感自豪。麦克拍照时调整聚光灯并指导客户如何摆姿势,罗伯茨借此表现出对一夫一妻制和“女人味别具一格的观点”。书中还有一段情节是麦克说服肥胖孕妇克服尴尬裸体拍照,最终客户看到拍出的照片后真切感受到自己的确很美。此外,麦克还拍下新郎与新娘骑在马上的照片,让人想到骑士拯救公主的老生常谈,但书中两人关系完全平等。

麦克的工作能力出类拔萃,但面对极不正常的家庭却很无助。罗伯特过去许多作品都有类似主题,如卡尔霍恩系列和切萨皮克湾系列的《涨潮》、《内港》与《海上掠过》。《白色约定》中的家庭困境主要是由女主角的母亲造成,该角色本质上是《卡罗莱纳的月亮》和《致敬》中母亲形象的混合体。在罗伯茨笔下,麦克因为家庭问题不愿发展深层情感,她依靠手中相机了解他人的幸福和生活,同时避免全身心投入。随着情节推进,麦克逐渐鼓起勇气抛下日常伪装,全心全意地生活。

斯诺德格拉斯认为,罗伯茨的作品多次涉及婚介,《白色约定》中女主角的婚庆行业角度类似,但效果欠佳。书中描述传统婚礼的欢庆场面,还有儿童装扮成新人的俏皮仪式。罗伯茨通过这些主题证明,扮新娘的游戏既是女人的幻想,又是她们忠于伴侣和家庭的坚定前奏。小说中有大量婚庆行业的工作细节,斯诺德格拉斯觉得这很可能是要强调和庆祝几位女角色在利基市场取得的成就。

4、反响

《爱情时报》的吉尔·史密斯给予本书四星好评(最高五星),称赞小说“读来既精彩又舒适”。《出版者周刊》的评论特别称赞书中角色“温柔幽默又有人缘”,预测读者会迫不及待地想看新娘四重奏的其他作品。约翰·查尔斯在《书单》发文,称赞《白色约定》“充满魅力”、“文笔出众”,人物刻画很有深度,各个优点相互结合,成为一曲歌颂友谊和爱的赞歌。

斯诺德格拉斯向读者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许多人很高兴罗伯茨回归传统当代爱情文学创作,没有再像此前一段时间那样继续编织奇幻和魔法元素;部分读者称赞书中四闺蜜的紧密联系,但也有人批评各角色的观点、立场过分相似;还有少数读者指出,本书与罗伯茨的卡尔霍恩系列存在多处雷同。

截至2010年2月,《白色约定》和《玫瑰待嫁》合计已售出100万本。2009年5至10月,《白色约定》在加拿大销量超十万本。小说在《今日美国》畅销书榜停留32周,最高排名第三,还曾登顶《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两周,成为罗伯茨首部登上畅销书排行榜冠军宝座的贸易平装书。

5、电脑游戏

《白色约定》发行数月后,电脑游戏公司I-Play开始根据小说开发可下载休闲电脑游戏。罗伯茨没有对游戏图形和故事情节理解提供多少意见。游戏遵循小说主线情节,从女主角立场展开,包括40多个书中涉及的地点,如麦克的办公室和卡特的厨房。游戏中还有隐藏项目任务和婚礼相关活动的迷你游戏,如蛋糕装点、插花等。罗伯茨对最终发布的游戏很满意,称“把小说改编成这样的游戏对我来说太有意思啦。”她还表示,“非常高兴能看到他人在保持情节核心的同时,用自己的眼光把小说转变成其他媒体。”游戏于2010年2月问世,但据罗伯茨的官方网站透露,游戏销量未达开发商预期,所以续作开发计划已经取消。

《克拉拉与太阳》是群里姐妹推荐的书。感谢她的推荐,让我比我想象中要早一、两年阅读石黑一雄的作品。

应该是几年前吧,偶然翻到他的《被掩埋的巨人》,觉得用词潜句与一般的日本作家不同,好奇一查,才知道他是用英文创作的日裔,这样我便改了主意,由立即看中文版变成日后英语练好了读原版。

我心里有错觉,读懂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作品,词汇量得八千起步吧,所以就想,再等等吧。

小群建好后,在群里求好书推荐,Miss Y就推荐这本《克拉拉与太阳》,她说是第一人称视角,不难。

一查词汇量三千多,翻了几页,真的不难,且开篇就是十分吸引人,我于是抛开了原本准备阅读的the Girl on the Train,优先阅读这本。

书里的人工智能机器人,是为了陪伴小孩而设计的,克拉拉,就是其中一个,只是她比别的机器人观察力强,也更敏感。她是特别的一个,商店负责售卖她的经理经常这样称赞她。她努力观察,努力感受,努力学习,自始至终,待这世界以最纯真的心。她后来领悟到,特别的不是人本身,而是别人对她的爱。

原话如下:

There was something very special, but it wasn’t inside Josie. It was inside those who loved her.

这个故事,总是让我回想起斯皮尔伯格的那部《人工智能》,看那部电影时,我多希望,机器人小孩最终变成真正的人类,获得他想要的母爱,尽管同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看书时有几处摘抄。

当克拉拉感觉到Josie在人前与私下里不太一样时,拿她自己在商店橱窗里等待被挑选时的状态作比:

that people often felt the need to prepare a side of themselves to display to passers-by - as they might in a tore window - and that such a display needn’t be taken so seriously once the moment had passed.

Josie与邻居男孩玩给漫画人物加对话、心理活动的游戏,邻居男孩写下的一句话

The smart kids think I have no shape. But I do. I’m just keeping it hidden. Because who wants them to see?

突然就想起茨威格在为蒙田立传时写的那句:

他非常清楚地知道,要在自己身上保持住内心的独立——仅此一桩——就意味着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因此,他的斗争仅限于防御,仅限于保卫最最里边的、没有人会允许他人进入的堡垒——歌德把它称为“碉堡”。他的谋略和手法是,在外表上尽可能做到不引人瞩目和不事张扬,恰似戴着一顶隐身帽走过这个世界一样,以便找到一条通往自我的道路。

人这一生,又有几个人值得脱掉隐身帽相待?或者说,对不同人,脱掉不同的那一半,那三分之一,那五分之一……的帽子。

于这本小说,要夸得文艺一点是,写得像教科书般恰到好处,增一分则太长,减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夸得粗犷一点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向流行小说家“秀”肌肉的作品。

三千多的词汇量算是比较少的了,难度评二级是因为句式比那些一级的要难一些。

最近书荒又刷了一遍,中翻是真

绝绝子啦,推荐给姐妹

看图:

小说:《射雕英雄传》

地点:临安城外牛家村

开玩笑,这不是小说的英文版,只是用谷歌浏览器把页面一键翻译而已,谷歌的翻译功能还是蛮强的,

虽然是粗糙的翻译,不过也能看,但最好对剧情熟悉一些。

主要是一些特殊名词系统会选择直接音译,比如做东:Zuo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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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英文版是《A Hero Born》

2018年出版的英文版射雕英雄传,也是这本小说第一次被翻译成英文,目前只出了第一卷,译者霍姆伍德是牛津大学中文硕士,在中国旅居多年,《山楂树之恋》就是她翻译的。

金庸小说翻译起来难度很高,可以说是汉语作品里最难的一批,主要是中国色彩太浓,武功招式、武侠世界观、人物名号、南北方言、古诗词、成语俗语等等,对翻译的要求实在不要太高。

很多名词很难在英文里找到相似意境的表达,所以很容易被国人吐槽,不过也无所谓,本来就是写给老外看的。

对书中的蒙古名字,基本采用音译,接近蒙古语发音:

比如:

铁木真是:The Great Khan Temujin

拖雷是:Tolui

华筝是:Khojin

对汉人更多是采用音译和意译结合的方式:

杨铁心:Ironheart Yang

郭啸天是:Skyfury Guo

穆念慈:Mercy Mu

陈玄风:Hurricane Chen

段天德:Justice Duan

还有长串外号的武林高手:
东邪黄药师 :The Eastern Heretic Apothecary Huang

中神通王重阳:Double Sun Wang Chongyang,

飞天蝙蝠柯镇恶:Ke Zhen’e, Suppressor of Evil, also known as Flying Bat

看之前可以先仔细翻翻姓名表:

第一章《风雪惊变》(Suddenly a Snow Storm)

全真教丘处机(图)

这第一卷的《射雕英雄传》阅读难度其实不高,有4-5k单词量够了,跟欧美的文学名著比起来容易一些。

主要是我们对金庸世界观相对熟悉,在背景理解上没啥压力,但最好是提前看看中文版的小说,再看看英文版的翻译会比较有意思,看看里面各种稀奇古怪的名字被翻译成啥了。

终于吐血写完啦!路过记得留个赞支持下哟,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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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co》一口气打完需要3-4小时,10几个小时你大概可以把所有不同的结局全部打出来。

这个游戏基本上是一个互动小说,有部分的节奏和记忆顺序的小游戏。

游戏没有中文,整个Youtube上只有一个up主放了攻略。

属于非常小众的point and click游戏。

而且其中主角的思绪(虽然不会给你任何buff和debuff)几乎是照搬《极乐Disco》的

故事发生在一个遥远未来的美国路易斯安娜的已经被工业笼罩的一个叫诺科的小镇。

玩家扮演一个离家的女儿Kay,听说母亲去世后回到家乡来看看。

游戏穿插在母亲去世前和当下寻找失踪的弟弟的两个故事线之间。

你如果有空用一下午看小说的时间,差不多比一部电影稍微长一点,就可以把这个游戏打完。


由于这个游戏的“游戏”成分其实真的不是很重,除非你从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眼光来看。

这是一个极其具有那个时代气质的作品。

画面完全是像素风,音乐还可以,整个游戏真的就是靠文字来带动进程。


然后这个游戏的文字部分简.直.完.美!

我其实觉得这个游戏负责写故事的人来做游戏浪费人才了,这不去写剧本或者小说真的很可惜。


有人喜欢《极乐Disco》里的叙事,这个游戏比那个Disco更压抑,更黑暗,更诡异,融合了科幻,赛博朋克,魔幻现实,还有宗教······


其实这个游戏更适合一个写书评的人来评价。

我个人推荐这个游戏给:

*具有很好英语阅读能力的人(这个游戏虽然文字量大,但是其实词汇不如极乐Disco那么高深,用的词都不难)

*想学习剧本学习,场景描述,人物刻画的英语专业,尤其是写作方向的人

*喜欢外文小说,不介意小说参杂一点“互动”的人。


这个游戏我在周日在斗鱼上直播了整个流程,相信看了我直播的人就知道,我真的就是越往后面越我说不出话来了。

最后到了结局,赞叹的哇了一声。

这个游戏真的不像是一个2022年的作品,他如果回到了1990年左右,很可能是可以正面硬刚《无声狂啸》的游戏。(不过可能也不行,诺科流程太短了)


可能不会有多少人翻到这个游戏看到这篇文章,但是如果你是喜欢那类型作品的,喜欢《极乐Disco》的,喜欢英文小说或者电影的。

这个游戏简直好的让人难以三言两语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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