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题文章简介
城市是一种复杂的、多系统的、巨大的有机体。城市是丰富多样生活的载体,其内部发展的不均衡性,决定了城市是一个动态的博弈的场域。随着中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更新从增量到存量,城市需要构建一种有机更新语境下的更具弹性、更包容的精细化治理模式。本期特别邀请专家学者从城市有机更新中的治理议题、城市精细化治理的路径与方法、城市作为有机体更新的理解与剖析,以及城市更新场景需求驱动下的数字化治理实践等多维度展开讨论。
伍江系统性地论述了城市有机更新与精细化治理,指出唯有尊重城市发展的演变规律,并精心地回应城市生长的细微变化,城市的生长才会更加旺盛。阳建强及团队整体性地讨论了面向空间品质提升的城市更新,指出应建立“以人为本”的更新目标价值体系,倡导渐进的“针灸激活式”的更新与修补。段进及团队探讨了城市设计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新职能,进行了城市设计顺应新形式的相关思考。黄卫东及团队讨论了深圳城市更新演进中的治理转型与制度响应。唐燕及团队探讨了北京街区更新的制度探索与政策优化等议题。骆悰及团队分析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视角下的上海城市更新特征。黄瓴及团队以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为例探讨社区空间文化结构思想在社区更新规划中的运用。童明及团队回溯了有机思想、有机城市的概念根源,针对有机更新的思想与方法进行深入探讨。汪楠及合作者讨论了杭州“城市大脑”的建设与运营路径。茅明睿及团队探讨了有机更新背景下的社区智能治理模式。
主编:支文军教授
北京街区更新的制度探索与政策优化
Institutional Exploration and Policy Optimization of Block Regeneration in Beijing
唐燕 张璐 TANG Yan, ZHANG Lu
Abstract
传统城市建设管理规则的制约使得城市更新项目在实践中常常陷入困境,制度建设由此成为当前中国城市更新变革的关键领域。文章在梳理北京城市更新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将北京近期的城市更新制度建设进展总结为以“街道为抓手、街区为单元、责任规划师为纽带、项目为带动”的街区更新体系创建。依托“主体—资金—空间—运营”相互支撑的制度分析框架,文章探讨了北京在减量更新、疏解整治与有机更新等特殊环境下所面临的制度困境,并提出“1+5+N”的街区更新政策体系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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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2020年达到63.9%[1],且已有约20个城市的城镇化率达到80%[2],这表征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地区从快速“增量扩张”迈入了“存量提质”的新阶段。无论是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还是2019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新型城镇化重点建设任务》,一系列国家政策都明确了“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发展引导方向,使得“城市更新”成为新时期城市工作的重中之重。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更是首次明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战略部署。
由于传统城市建设管理规则的制约,城市更新项目在实践中常常陷入种种困境,如功能改变困难、资金来源单一、利益协调不足、审批流程复杂、部门协同缺失、文化传承断裂、规范标准难以适用等,从而造成更新行动的停滞不前或价值偏离,制度建设由此成为当前城市更新变革的关键领域。2008年以来,在土地资源瓶颈挤压和产业转型诉求的双重压力下,广州、深圳、上海等地在中国率先发起城市更新制度的创新探索,其经验得失为其他城市和地区提供了重要参照[3]。
相比之下,北京的城市更新制度建设步伐似乎相对缓慢,其原因如何且近期进展怎样?围绕这个话题,本文尝试梳理北京城市更新的发展历程及其特殊的制度运作环境,并将北京近期的制度进展总结为以“街道为抓手、街区为单元、责任规划师为纽带、项目为带动”的街区更新体系创建,然后通过基于“主体—资金—空间—运营”的制度分析框架,评价并提出北京街区更新制度的政策优化路径,以揭示“减量双控”与“功能疏解”背景导向下的首都城市更新的独特进程。
1 北京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的时代诉求
发达国家对城市更新的研究和实践,从早期物质层面的探讨逐渐深入到对更新机制、模式、制度的研究上,日益注重行为主体在更新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更新改造与社会经济环境的互动联系[4-9]。国外经验表明城市更新作为一项综合性的公共政策议题,有赖于跨部门的协调和多元主体的共治,城市更新制度建设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城市更新研究亦从改革开放后关注实体空间的形态保护或改造利用等,发展到对历史文化、社会经济,以及城市更新制度障碍与立法需求[10-12]、更新机制与多元价值[13-16]、利益博弈[17-18]和规划对策[19]等的广泛讨论上。
2 北京城市更新演进与街区更新模式的确立
2.1 北京城市更新的发展演进
边兰春[25]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的城市更新划分为起步时期(1949—1978年)、发展时期(1978—2008年)、转型时期(2008—2018年)三个主要阶段,笔者基于此并结合当下北京城市更新的发展现状,将北京城市更新历程进一步梳理为以下四个阶段(见图1)。
1. 北京城市更新的发展演进
(1)政治生活导向的更新阶段(1949—1978年)。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北京亟需通过改造旧城打破传统封建制度导向下的城市空间,改造成为“以天安门广场为中心的,按照新的规划思想建设起来的社会主义首都”[26]。此后,由于中央行政人员、工业工人、返城知青等人口激增,北京“见缝插针”地改建扩建房屋,导致旧城建筑存量迅速增加,四合院违章建筑密度从50%增加到70%[27]。
(2)经济发展导向的更新阶段(1978—2008年)。长期的政治波动造成北京规划局撤销,城市建设处于无序状态。之后的工业发展带来遍地生长的厂房,侵占了绿地和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而“窄小低薄的简易住宅”随处可见[28]。伴随经济的快速复苏和增长,为改善住房条件,北京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推行危旧房改造。但由于老城风貌受到破坏且部分居民反对意见强烈,危旧房改造行动于2003年停止。
(3)文化事件导向的更新阶段(2008—2017年)。北京奥运会带动了城市基础设施改造与大范围的城市更新,“鸟巢”“水立方”等新颖的建筑形式进入人们视线,北京城市更新开始不局限于对居住功能空间的改造,而是更加注重公共空间与生活品质提升,表征出人民对于文化精神生活的追求日益强烈。
(4)精细治理导向的更新阶段(2017年至今)。2017年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发布,规划明确北京“老城内不再拆除胡同四合院”,从而进入全面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和“减量型”城市更新的新阶段,城市更新成为推行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重要工具。
2.2 北京街区更新模式的确立
近十年来,广州、深圳、上海等地在城市更新制度创新上的先试先行,为如何针对不同城市的特定诉求与特点创建地方城市更新制度树立了典范[29-31]。截至2015年,三地先后发布了“城市更新(实施)办法”;2020年,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城市更新条例”的城市(见图2),上海当前也在积极着手城市更新条例的建设。然而在北京,一方面,城市更新政策安排与制度设计的不健全问题显著,系统化的制度建设成为更新工作的核心;另一方面,北京自进入全面存量更新时代以来,通过对城市更新机制与实践的不断探索,初步建立起以“街道为抓手、街区为单元、责任规划师为纽带、项目为带动”的街区更新体系,推动着更新迈入制度突破与体系建立的关键阶段(见图3)。
2. 《深圳城市更新条例》的内容构成
3. 街区更新模式在北京的逐步确立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明确提出用地减量、人口减量的规划指引,以及疏解非首都功能、实现有机更新的发展要求。2018年以来,北京着力探索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由政府聘请责任规划师为基层规划建设提供专业力量支撑,改变了城市更新在基层的开展状况。北京在不断的简政放权过程中,于2019年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持续明确街道与乡镇的工作权责,并将“街区更新”及其相关规划权限下沉到街道和乡镇机构。2019年4月,“街区更新”正式纳入《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北京要“建立区级统筹、街道主体、部门协作、专业力量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街区更新实施机制,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城市更新模式”。
3 北京街区更新模式的运作特点
3.1 管理特点:以街道为抓手,以街区为单元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指出,“街道”是划分街区单元、管理街区建设、主导街区更新的主体。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亦是最基层的行政机关 ①。因此,街道是联系上级政府与社区居民之间的桥梁,是推进北京街区更新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北京尝试通过权力下沉、“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机制赋予街道更多的职能,来保障街区更新的落地实施。2019年北京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提出往下赋权和管理增效的建议;2020年施行的《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确定了“接诉即办”的常态化制度,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在街区更新中的职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街区更新方案,以及组织责任规划师、社区居民共同参与街区更新项目等。
“街区”是北京推行城市更新的基本单元,体现了“成片统筹”的更新改造理念。尽管街区在北京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建设实践中经常被涉及,但“街区”二字的概念和内涵却始终较为模糊。北京西城区在实践中提出“街区整理”的概念,认为街区整理是将若干社区整合为一个街区单元来进行规划管理。北京法定规划体系的相关表述表明,“街区”是北京规划管理体系的最小单元,是衔接规划要求与落地项目之间的桥梁。对此,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要编制“街区指引”以传导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在规模、空间、品质方面的刚性要求,“街区”由此成为控规编制明确划定的空间范围。北京东城区则按照城市功能进行了街区更新单元的划分,全区17个街道被划分成82个一级街区更新单元和140个二级街区更新单元[32],以此提供相应的政策供给与更新策略建议。更多情况下,在大部分专业或非专业人士的认识中,北京“街区更新”似乎并不对应任何具体的空间边界,而是一种区别于“单个项目导向”的统筹性的城市更新理念。可见,北京街区更新中的“街区”尚未明晰,可理解为落实城市更新的基本单元,推进更新政策与精细化治理的基本单位,也可认为是更新项目统筹的平台,抑或控规编制的管控区域等。
3.2 机制特点:以责任规划师为纽带
“责任规划师”是北京街区更新模式中的重要纽带,链接着政府、社区/居民及其他更新介入力量。自2019年责任规划师制度在北京全市全面推行以来,截至2020年底,北京15个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签约了301个责任规划师或团队[33]。在市级政府统筹下,北京各级区政府具体制定本辖区内的责任规划师管理和实施办法,因地制宜地提出责任规划师的评选要求与工作权责。责任规划师制度在北京的产生既有自下而上的基层更新需求,又有自上而下的政府治理诉求,其出现体现了城市建设从“精英规划”向“多元共治”转型的新趋势。责任规划师与各个街道或乡镇一一配对,既是对接基层的规划建议者、设计把关者、问题研究者,更是推动社区和公众参与、促进部门协同的沟通者与行动者[34]。以北京朝阳区小关街道为例,责任规划师团队从“街道体检与规划统筹、献策谏言与基层培训、公众参与与项目引领、实施推进与技术支撑”等方面综合开展工作(见图4)。
4. 责任规划师在惠新东街社区中心改造项目中发起的社区参与行动
3.3 实施特点:以项目为引领
为推行渐进式、有机的街区更新,北京市采用“试点项目+行动计划”方式,以项目为引导开展街区更新实践。2015年以来,北京在老旧小区改造、街道空间整治、小微空间提升、历史街区保护、工业厂房更新、老旧楼宇提升等方面形成了一批街区更新实践探索。政府通过立项保障、资金供给、后期维护等支持,为街区更新探索创造了重要的实施条件。总体来看,在北京街区更新模式尚不成熟的探索期,通过从试点项目与行动计划中取得有效经验并在未来逐步固化为常态化的更新机制——这有利于推动更新的实践发展和配套制度建设。
针对北京2015—2020年开展的80个典型城市更新项目展开调查分析,可以发现北京的城市更新实践呈现出更新类型不断丰富、主体越来越多元、公众参与日益增多、更新效益日趋明显等特征。从工作类型来看,北京街区更新项目实践表现出实践型、研究型、活动型三种主要类别(见图5)。实践型最为丰富,是以实际的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实施为表征的更新活动;研究型是指由专家、学者及院校等开展的城市更新研究项目,可为具体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与思路启发;活动型以宣传、倡导、培育为导向,多为工作营、展览、讲座等形式,重在扩大公众参与范畴及街区更新的社会影响力。从空间分布来看,街区更新项目较多集中在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与海淀区(见图6),且主要聚集于四环以内,尤以中心城区的北部地区居多,南部地区发展相对较缓。从更新对象来看,实践主要可分为老旧小区、老旧厂房、老旧楼宇、开放空间与历史街区五类(见图7),其中东城区、西城区以历史街区保护与改造利用为主,朝阳区、海淀区的街区更新类型灵活多样,责任规划师主导的项目数量繁多。
5. 街区更新的主要工作类型
6. 街区更新做法及其空间分布
7. 街区更新的五种主要对象
从“主体—资金—空间—运营”维度进一步加以分析,可以发现北京街区更新项目实践的成果创新与挑战并存。在主体方面,虽然政府、责任规划师、居民、社会组织、企业、设计师等多角色共同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行动不断涌现,但政府始终是城市更新实践的关键推动力,参与角色的单一性问题依然存在(见图8)。在资金方面,更新项目的资金来源仍以公共资金投入为主,虽也有少量社会资本开始介入街区更新,如少数老旧小区改造、老旧楼宇提升中引入的社会组织参与或社会资本投资(见图9)。在空间方面,街区更新面临着产权混杂、用途功能转换困难、减量规划下的建设指标管控等挑战(见图10) ②。在运营维护方面,尽管多形式的运作保障机制,如街巷长制、数据平台支持、专业化物业管理、居民志愿维护等相继涌现,但不同更新项目往往具有差异化的长效运维困境,急需针对性的破解(见图11)。总体上,当前北京街区更新的重点聚焦于政府和基层社区开展的有机更新实践,对市场主导或参与的更新、业主自主申请的更新等类型关注相对较少。
8. 街区更新的主体类型
9. 街区更新的资金来源
10. 街区更新的产权类型
11. 街区更新的运营维护方式
4 街区更新的制度优化策略
4.1 北京街区更新制度建设中的问题与挑战
综上,实证分析揭示出北京的街区更新实践尚面临着诸多挑战(见表1):街区更新的多主体协同不足、公众参与有限;更新资金来源主要依赖政府财政,融资渠道不足;支持空间功能变更、产权确权与处置、容量调整的政策机制不健全;缺少系统有序的运营管理与组织维护等。此外,北京中心城区由于增量空间不足和资源错配,许多建成区缺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补短板”成为城市更新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任务。多数城市更新项目通过“一事一议”的个案方式来推进,缺少统一和明确的城市更新项目管理、规划要求与实施流程等具体引导,致使城市更新行动成本高、不确定性大、权责不清。再者,北京特殊的首都定位,导致城市更新缺少容许试错的条件与灵活的市场机制应用,制度改革常常表现为政府自上而下的指令,业界与学界的策略反思亦因此更为迟缓和慎重。
表1. 北京城市更新实践与制度建设的主要问题
由上可见,北京虽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街区更新模式,但仍然缺少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和机制支撑,现有街区更新的相关经验探索尚未能转化为固定的体系化政策以指导实践。
4.2 北京城市制度建设的特殊性
北京城市更新制度建设背景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首都定位、减量发展、疏解整治与有机更新等特殊发展要求的约束上(见图12)。相比于其他城市可以通过增加开发容量来激发城市更新动力、平衡改造资金的做法,北京只能落实减“量”提“质”下的有机更新,故而面临着比其他城市更为严格的更新条件与规划管控要求,亦带来激励机制的相对匮乏——这也是北京城市更新环境特殊、制度步伐相对迈得小的关键所在。北京作为国家首都,以及实施减量规划、功能疏解的代表城市,其对传统制度的路径依赖以及对改革风险的规避需求,使之在城市更新制度建设上尚未迈出突破性的步伐,未来需要在现有街区更新模式上开展全方位的综合探索。
12. 北京城市更新的特殊背景与挑战
4.3 “1+5+N”的政策体系优化建议
为完善街区更新制度与政策法规配套,北京可借鉴广州等地的相关经验,建构“1+5+N”的北京街区更新政策体系(见图13)。其中,“1”指北京街区更新的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以此明确北京街区更新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要求、各级政府职责、规划编制与实施规定、土地处置要求、公众参与流程等;“5”指针对老旧小区、公共空间、老旧厂房、老旧商办、历史街区等五大更新对象出台的分类型、差异化的管控措施,这可在目前已经出台的相关专类政策基础上进行集成、补充和完善;“N”是指与具体更新实践操作相关的其他多种类规范性文件,包括街区更新项目的申报与审批、规划编制与年度计划、规划/土地政策、实施主体、项目监管、资金监管等程序性或实质性规定,以及适合存量规划的规范、标准和指引等。
13. 北京街区更新的“1+5+N”政策体系建议
在这个政策体系中,“1”的尽早出台极为重要。北京由于缺少统筹性、纲领性的城市更新政策文件引导,不同社会角色和主体对“什么是街区更新”“街区更新的理念与价值导向如何”“街区更新怎样做”等基础性和根源性问题存在认知上的不一致,导致部分城市更新行动的五花八门和无序推进③。由于不同部门颁发的已有政策常常“政出多头”,缺少统筹、对接和协同,也造成政策覆盖面不足且落地实施难。从“N”项支撑性规范文件来看,北京完善街区更新体系应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见表2):强化多元共治与公众参与;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资金共担模式;完善产权制度与利益分配机制,加强空间管控与设计指引;促进全流程运营维护及监管。
表2. 北京街区更新的政策体系完善要点建议
5 结语
综上所述,在广州、深圳、上海等城市的更新制度已基本建立,北京城市更新制度呼之欲出而又艰难探索的当前阶段,正是系统总结北京城市更新现有经验、探讨街区更新制度建构的难点与方向的关键时机。北京亟需通过体系化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设,来有效应对城市更新中多元利益主体的差异化诉求、降低城市更新的交易成本,助推城市更新行为的有序开展。
本文写作结束之期,恰逢2021年6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 (京政发〔2021〕10号)出台[35],这标志着北京在城市更新统领性政策的建设上迈出了关键性一步(见表3)。“指导意见”一方面进一步确定了北京的“街区更新”模式,将街区概念与控规管理对接起来;另一方面突破性地提出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责任规划师/建筑师介入、试点先行,以及一定条件下产权方可以协议和作价出资确认实施主体、容许功能复合与转换使用、实行紧缺公服配套不计容等主体、资金、产权、功能和容量管理举措——这些倡导在具体的更新项目实践中要真正得以落实,还需精细精准的专项政策配套和部门协同管理来支撑。因此,未来如何以类似“1+5+N”的政策体系建设为突破口,持续完善北京街区更新的政策内容,将成为北京“十四五”期间以及之后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要任务。
表3.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内容构成
(图表来源:图1、图3、图5、图6、图8~图13由作者自绘,图2由作者根据《深圳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绘制,图4作者自摄,图7来自参考文献[34],表1、表2由作者整理,表3由作者根据相关文件绘制)
注释:
① 具体参见《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2019年2月26日)》。
② 具体到产权方面,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自管公房、直管公房、公租房等产权问题有待解决;用途功能方面,街区更新在转型升级提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如何利用现有存量资源改造出新的产业、业态或功能,而用途转换困难一直制约着北京街区更新的推进;容量方面,北京街区更新最大的难点就是缺少“规模”,因此有限的容量需要精细化地调配与引导。
③ 政府倡导的“有机更新”和“街区更新”之间的行动关系及具体含义等,也需要清晰的解释和定义,以统一社会认识、促进共识形成和规范更新行动。
参考文献:
[3]唐燕,杨东,祝贺.城市更新制度建设:广州、深圳、上海的比较[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
[4]SASSEN S. Restructuring and the American city[J].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990, 16(4): 465-490.
[5]GUY S, HENNE B J, ROWLEY S. Development cultures and urban regeneration[J]. Urban Studies, 2002, 39(7): 1181-1196.
[7]FERNANDO D O. Madrid: Urban regeneration projects and social mobilization[J]. Cities, 2007, 24(3): 183-193.
[8]SILVIA G. Urban regeneration and democratization of information access: CitiStat experience in Baltimore[J].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2009, 90(6): 2012-2019.
[9]PONZINI D, ROSSI U. Becoming a creative city: The entrepreneurial mayor, network politics and the promise of an urban renaissance[J]. Urban Studies, 2010, 47(5): 1037-1057.
[10]彭健航,胡晓鸣.基于产权视角对自下而上城市更新模式的反思:以上海田子坊为例[J]. 建筑与文化,2014(2):117-119.
[11]贺静,唐燕,陈欣欣.新旧街区互动式整体开发——我国大城市传统街区保护与更新的一种模式[J].城市规划,2003(04):57-60.
[12]赵民,雷诚.论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导向与依法行政[J].城市规划,2007(06):21-27.
[13]冯立,唐子来.产权制度视角下的划拨工业用地更新:以上海市虹口区为例[J].城市规划学刊,2013(5):23-29.
[14]阳建强.中国城市更新的现况、特征及趋向[J].城市规划,2000(04):53-55+63-64.
[15]张翼,吕斌.《拆迁条例》修订与城市更新制度创新初探[J].城市规划,2010,34(10):17-22+29.
[16]唐燕.“新常态”与“存量”发展导向下的老旧工业区用地盘活策略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5(04):102-108.
[17]李峰清.新型城镇化视角下珠三角地区城市更新利益机制与规划策略:以广州、深圳等地区实践为例[J].上海城市规划,2014(5):108-113.
[18]赵春容,赵万民,谭少华.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利益分配矛盾解析:以旧城改造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08(2):123-126.
[19]程大林,张京祥.城市更新:超越物质规划的行动与思考[J].城市规划,2004(02):70-73.
[20]边兰春. 统一与多元:北京城市更新中的公共空间演进[J].世界建筑,2016(04):14-17.
[21]张纯,吕斌,郑童. 转型期内城传统街坊社区的城市形态演变——基于北京市内城三个社区的案例研究[J]. 城市规划,2015(10):24-30.
[22]叶裕民. 特大城市包容性城中村改造理论架构与机制创新——来自北京和广州的考察与思考[J].城市规划,2015(08):9-23.
[23]刘欣葵. 北京城市更新的思想发展与实践特征[J].城市发展研究,2012(10):5-12.
[24]王萌,李燕,张文新,等. 基于DEA方法的城市更新绩效评价——以北京市原西城区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1(11):90-96.
[25]城事会客厅. 城市更新三人行 | 边兰春:城市·更新话北京[EB/OL].(2020-07-31)[2021-03-30]. https://mp.weixin.qq.com/s/Xvpp3fpLbCYV-BIs9ul4zA.
[26]高亦兰,王蒙徽.梁思成的古城保护及城市规划思想研究[J].世界建筑,1991(01):60-69.
[27]张杰.北京城市保护与改造的现状与问题[J].城市规划,2002(02):73-75.
[28]刘欣葵.北京城市更新的思想发展与实践特征[J].城市发展研究,2012,19(10):129-132+136.
[29]邹兵.存量发展模式的实践、成效与挑战—深圳城市更新实施的评估及延伸思考[J].城市规划,2017(1):89-94.
[30]葛岩,关烨,聂梦遥.上海城市更新的政策演进特征与创新探讨[J].上海城市规划,2017(10):23-28.
[31]王世福,沈爽婷.从“三旧改造”到城市更新——广州市成立城市更新局之思考[J].城市规划学刊,2015(3):22-27.
[33]北京规划自然资源. 持续推进:北京责任规划师制度渐成体系,覆盖318个街道乡镇[EB/OL].(2020-12-14)[2020-12-19]. https://mp.weixin.qq.com/s/Y1-uTAzAD4h3jcX2GRQ5mw.
[35]北京规划自然资源. 北京市发布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EB/OL].(2021-6-10)[2021-6-10].https://mp.weixin.qq.com/s/NkZaf-OLUot91szdxzaR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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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深度阅读请参见《时代建筑》2021年第4期 有机更新语境下的城市精细化治理 唐燕、张璐 《北京街区更新的制度探索与政策优化》,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作者简介:唐燕,女,博士,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璐,女,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9GLB034)
[1] 伍江 . 城市有机更新与精细化管理 [J]. 时代建筑,2021(4):6-11.
[2] 阳建强、朱雨溪、张倩 . 面向空间品质提升的城市更新 [J]. 时代建筑,2021(4):12-15.
[3] 段进、范拯熙、蔡天怡 . 新形势下城市设计制度建设的思考 [J]. 时代建筑,2021(4):16-20.
[4] 黄卫东、杨瑞、林辰芳 . 深圳城市更新演进中的治理转型与制度响应:基于“成本—收益”的视角 [J]. 时代建筑,2021(4):21-27.
[5] 唐燕、张璐 . 北京街区更新的制度探索与政策优化 [J]. 时代建筑,2021(4):28-35.
[6] 严涵、骆悰 .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视角下的上海城市更新特征研究 [J]. 时代建筑,2021(4):36-41.
[7] 黄瓴、陈欣、牟燕川 . 社区空间文化结构 城市社区更新规划的新理念 [J]. 时代建筑,2021(4):42-49.
[8] 童明、白雪燕、江嘉玮 .有机思想、有机城市与有机更新 [J]. 时代建筑,2021(4):50-58.
[9] 汪楠、鲁斐栋、张心怡 . 创新协同运行机制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以杭州“城市大脑”为例 [J]. 时代建筑,2021(4):59-61.
[10] 周悦、陶珊珊、段雪晴、茅明睿 . 有机更新背景下的社区智能治理探索 [J]. 时代建筑,2021(4):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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