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某月子中心因在鸡汤内加了党参涉“在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药品”被罚3万元引发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表示很冤枉哪,日常煲汤加党参,难道不是正常操作吗?是不是我今天做汤时候多了两截党参,也要被罚款?这是不是过度执法?
这一碗下去比海克斯科技还黑
这里需要区分的是,该中心被罚,是“在生产经营中”添加党参,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换言之,日常在家里煲汤加党参,不在处罚范围内,不必过度担心。
但是,有一点还是要搞清楚的,那就是党参属于《药典》中的药物,而不像枸杞、陈皮、五香、八角等那样,被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由于传统文化影响,食物、药物在国人眼中不分家,是谓“药食同源”。党参作为滋补剂,长期被普通人当作药膳食材。
但正所谓“是药三分毒”,中药并非无副作用。《十八反、十九畏》就提到了“诸参辛芍叛藜芦”的禁忌。
每人体质、情况各不相同,如果产妇存在大便干结、口腔溃疡等“实热证”,即俗称“上火”,再服用党参,就会“火上浇油”。
党参性温,但使用不当仍然会导致“上火”加重
中医毕竟讲究个辨证施治,如果脱离对六经五行的辩证,盲目进补,首先就不符合中医的治疗规范。
“上火”的情况,确实在产后十分常见。如果孕期经常熬夜、过度疲劳,或有紧张焦虑的心理,或不注意饮食,都可能导致口腔溃疡的发生。此外,产妇如果本来就有便秘、消化不良等症状,导致消化系统功能发生紊乱,也会“上火”。
在缺乏专业人士指导的情况下,擅自根据民间土法进补,是存在危险的,这既不符合现代科学常识,也违反中医的禁忌。
作为月子中心一方,显然要做到诚实经营,不应夸大党参滋补作用;作为普通人,虽然不用承担经营责任,不会因《食安法》约束被处罚,也要对身体负责。
合法经营,不过度宣传,也是重要的底线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发布的《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党参列入“食药物质”范畴,已经在一些地区开展试点。
当然,这并不能作为党参可以随意进补的依据,医学上的事,纵使“大胆假设”,毕竟还要“小心求证”,经过大量实验,确保无副作用,才有可行性。
在此之前,我们要做的,就是主动拒绝盲目进补,自觉抵制滥用药膳,早日走出食补误区。
不要以为,只有味精吃多了才会上火。在食物里随便加入任何药物,都可能造成比“海克斯科技”“合理合规添加”更为严重的后果。
最后,学习两个相关白语词汇:huix qi dop上火,geil hainl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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